我國107年邁入高齡社會,因應人口急速老化,老人福利業務日趨複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刻正規劃多項高齡政策方案及措施,考量各項計畫業務繁重,礙於現有人力,擬以勞務承攬請廠商派駐5名人員辦理高齡社會政策相關研究、調查統計、老人福利法規檢視、政策檢討評估與追蹤管考及政策宣導等相關措施。
參、計畫執行工作及人力需求內容:
一、計畫執行內容:
(一)人力需求:5名。
(二)工作項目:
(三)駐點人員資格條件與薪資標準:
1.人員A: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工作、社會統計、老人學、衛生福利、長期照顧、社會學、公共衛生、法律等相關科系碩士學歷,並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424薪點(52,872元)進用(含員工依法應自付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及個人自願提撥之退休準備金)。
2.人員B:國內外具社會福利、社會政策、社會工作、老人學、衛生福利、長期照顧(護)、社會學、公共衛生、法律等相關科系碩士學歷之人員,或學士學位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376薪點(46,888元)進用(含員工依法應自付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及個人自願提撥之退休準備金)。
4.需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及SPSS軟體操作,具備公文處理、檔案管理、資訊作業、管理及溝通協調、服務熱誠等能力,以從事老人福利相關領域研究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5.具有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英語檢定或日語2級檢定,並具備法制規劃、研究計畫研擬能力尤佳。
6.需為全職人員
駐點人員上班地點: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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