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於民國86年1月改制商業銀行,前身為歷史悠久的台北三信,創立於民國7年4月,原名「艋舺信用組合」,是當時艋舺地區之名流碩彥所共同發起組織的庶民金融機構。
在台灣光復後,由於國民政府頒布新法令,於民國35年7月艋舺信用組合奉令重新改組,並改名為「台北市艋舺信用合作社」。民國55年6月,再度因法令修改,變更有限責任組織為保證責任組織,並啟用「保證責任台北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名稱,也就是改制銀行前的「台北三信」。改制為銀行後,為配合政府政策,協助解決金融問題,分別於民國86年概括承受新竹二信,成為民營銀行合併信合社之首例,次年更概括承受台中八信,將營業區域擴大至中部地區;90年9月初概括承受嘉義二信後,旋即在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機制運作下,於月中概括承受岡山信用合作社,而將營業區域擴及全台,分行家數達到80家。
民國94年為因應金融市場發展趨勢暨配合政府金融改革政策,本行於10月3日加入質優之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其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同年金控公司為擴大旗下銀行體系之整體經營規模,暨強化業務競爭能力,於12月31日將本行與台灣新光商業銀行(係原台中六信與屏東一信於民國89年7月1日合併設立變更組織為聯信商業銀行,並於93年11月15日更名為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合併,合併後以本行為存續銀行,惟名稱變更為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全台分行家數達108家。
展望未來在金控集團所屬企業彼此交互合作,發揮整體行銷推廣綜效,將大幅提升金融營運效益,實質增進銀行業務之發展,健全經營規模暨提供更完善之金融服務。
1. 收受支票存款 2. 收受活期存款 3. 收受定期存款 4. 辦理短期、中期放款 5. 辦理票據貼現 6. 投資公債、短期票券、公司債券及金融債券 7. 辦理國內匯兌 8. 辦理商業匯票承兌 9. 簽發國內信用狀 10. 辦理國內保證業務 11. 代理收付款項 12. 辦理信用卡業務 13. 代銷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及公司股票 14. 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15. 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 16. 辦理保管及倉庫業務 17. 辦理短期票券經紀、自營、簽證及承銷業務 18. 辦理出口外匯、進口外匯、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外幣存款、外幣貸款及外幣擔保付款之保證業務
員工福利:端午、中秋、春節及員工生日代金或禮劵、文康活動補助、年終獎金、員工優惠存款。
休假福利:比照或優於勞基法之特別休假。
保險福利:勞保、健保、員工免費團保 / 眷屬團保優惠。
制服福利:員工制服(分行同仁)。
國際證照獎勵:新光銀行重視人才培育,對現有員工報考包括CFA、FRM等國際金融證照,採取鼓勵態度並提供相關獎勵,且招聘新進員工時,對具備上述國際金融證照者亦優先考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