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是員工最重要的權益,因此了解基本薪資、基本時薪的相關規範十分重要。我們將仔細的分享勞基法最低薪資的規定、各個狀況下的薪資計算公式和不足月薪資計算方式,希望各位看完這篇都可以更了解基本薪資的規則喔!
基本工資也就是最低薪資,基本工資的定義是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所獲取的薪資,而這不包含加班、休假和例假日多工作的報酬。而基本工資又可以分成兩種:月薪及時薪,曾經台灣有以最低日薪為標準,不過後來就僅剩下基本工資和最低時薪的概念。
而現在台灣的基本工資由勞動部規範,依據勞動基準法,工資以勞工與雇主雙方協議即可,不過最低限度就是不能少於基本薪資。由於台灣目前的最低工資法還沒通過,所以基本工資都還被規範在勞動基準法中。
那要如何查詢基本工資呢?只要到勞動部的網站,沿著「業務專區」、「勞動條件、就業平等」的途徑,就可以在下面的「基本工資」欄位找到相關的詳細資訊喔!
從 2025 年 1 月 1 日開始,根據勞動部的資料:
如果勞工的基本薪資少於 28,590 元,或是時薪員工的基本時薪每小時低於 190 元,雇主就會因為違反勞基法可能被處罰鍰新台幣 2 萬到 100 萬元。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對基本薪資有了一些基礎的概念吧!
不過各位可能還是會對一些名詞像是「底薪」、「本薪」感到疑惑吧?以下幾點帶你認識幾個相關的重要名詞:
簡而言之,金額由小排到大的是基本工資、底薪、工資。
另一個很常被提起的疑問是勞健保的部分。目前台灣的勞保費率是 12%,且勞工需要負擔勞保費用的 20%,而這又能分為員工自付及雇主應負擔。
也就是說工資-員工自付勞健保 < 基本工資,是不違法的; 而工資-雇主應付勞健保 < 基本工資,則違法。
舉例說明:
小林的月薪是 31,000 元,參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被列為第 5 級的 31,800 元,因此他每個月需要自己負擔的投保薪資是 31,800 x 12% x 20% = 763.2 ≒ 764 元。
接下來計算他的(工資-員工自付勞健保)是 31,000 - 764 = 30,236 元,扣除後還是大於 28,590 元的基本工資。不過就算低於基本工資,雇主並沒有違法,因為這是自付勞健保。
若是 (工資-雇主應付勞健保) 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就會違反勞基法。
工資不只是包含底薪而已,還包含了任何名目所給予的酬勞:
只要津貼或獎金是按月固定發放,那就是包含在「固定薪資」的範圍內,也就能算是基本工資的一環。簡單來說,津貼及獎金可以被計算在基本工資裡。
常見問題:全勤獎金包含在基本工資裡嗎?
介紹完津貼和獎金後,那全勤獎金呢?全勤獎金的定義是「全月在職、未遲到早退」,只有在勞工滿足這項條件時才可以領取。
雖然這部分屬於工資的範疇,但不包含在「固定薪資」內,所以如果工資扣除全勤獎金後低於基本工資是不合法的。
一個月有大月和小月,所以大家可能會疑惑月薪的部分該怎麼計算,但事實上,月薪並不會因當月的天數而有所改變。
按照勞基法的規定,秉持著不低於最低薪資的前提,只要勞資雙方明確的約定好,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我們用一個範例來說明:小林和老闆約定好「每個月的月薪是 31,000 元」,這就代表只要勞工該月「全月在職」,雇主就必須給付小林 31,000 元的薪水,不論那個月有幾天。
不足月薪資計算方式:
綜合以上的內容,我們幫大家整理好基本工資應該包括的幾項:
現在很多工作的工作性質是按件計酬,這類工作也是不能低於基本薪資喔!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賺的必須與基本工資的標準相符,如果是按天數算,時薪也必須高於基本時薪。
最後,我們為大家整理了 3 大點雇主會違法的狀況,以及何種狀況是不違法的,大家在計算自己應得的薪水時可以多留意。
由於政府積極推動「薪資透明化」,加上最低工資至少連續 9 年調漲,公告將調高職缺薪資揭露門檻,從現行的 4 萬元提升至 5 萬元,於 2025 年啟動修法程序。根據勞動部的推估,此舉將涵蓋 90% 以上的初任人員職缺,有助於保障初任人員的薪資權益。現行規定於民國 108 年上路,要求經常性薪資未達 4 萬元的職缺須公開薪資範圍,雇主違者將面臨 6 萬元至 30 萬元的罰款。
勞動部強調,這項是為了有效反映當前市場的薪資結構,促進職場薪資資訊透明化。雖然相關規定實施多年,檢舉開罰率僅 12.5%,不過勞動部期望透過修法強化執行力,呼籲企業遵守規範,避免因不瞭解「經常性薪資」定義而違規。薪水的揭露不僅是保障求職者的重要措施,也為職場創造更公平透明的環境。
希望大家看完這篇後,都能消除對於基本工資的疑問,雇主能夠留意薪資制度、符合相關法規的更新,員工在開心領薪水時,也不讓自己的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