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理假」指有些生理女性因月經期間的生理症狀而身體不適,需要休息或暫停工作的假別。某些國家法規中,生理假可能被納入年假或特殊病假,而台灣則針對生理假立法保障,甚至有些企業直接給予優於勞基法的全薪休假或彈性工時,符合女性員工的生理需求。本文將介紹生理假的相關法規、員工請生理假的注意事項,而企業又要如何規範生理假才能合法。
生理假的法源依據並非規定於「勞基法」內,而是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 1 日,如全年請假日數未逾 3 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則併入病假計算。
當員工提出請假需求時,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提出證明文件,更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員工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特別注意的是,在薪資計算上,無論是否併入病假,生理假的薪資都是減半發給的。
女性員工每個月都可請 1 天生理假,一年共可申請 12 天。基本上只要符合每月一天的規定即可申請,無須另外提出證明。
不過,若該年生理假超過 3 天時,第 4 天起會併入病假計算,而病假的薪資計算方式為一年請 30 天(含)以下為半薪,30 天以上雇主可不給薪。
換句話說,女性員工每年共享有 12 天生理假,其中 3 天原則上獨立於病假之外,其餘 9 天則需與病假日數共用。
勞動部已於民國 80 年的函釋明文規定:女工因生理原因請普通病假,無庸提出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因此原則上女性只要每月因生理期身體不適,都可以申請生理假,雇主若要求提出證明則違法。生理假當天的薪水無論併入病假與否,皆以「當日半薪」計算。
舉例:
女性員工小君的固定月薪為 6 萬元,每日薪資即為 $2,000,生理假當天的薪資為 $1,000 元,也可等解釋為薪資條上會扣薪 $1,000 元。
※特別狀況:若某女性員工需請生理假,但已因病請完該年度 30 日半薪病假與 3 日獨立計算之生理假,雇主仍需准假,但可不支薪。
有些企業會訂定全勤獎金,獎勵當月或當年沒有請假的員工。然而,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不能因員工請生理假對其做出任何不利處分,也包含全勤獎金這項福利。
只要名目是「生理假」,不分獨立計算或與病假合併計算,都不能藉此影響全勤或績效考核。因此,若雇主因生理假扣發全勤獎金即屬於違法。
若是合法雇用的打工族,答案是可以的!勞動部曾說明,部分工時勞工如領時薪的工讀生或打工族,也適用性平法規定,每月可請生理假 1 日,每年最多可請 12 日生理假,並給予「整天假」為原則。
舉例:
若某女性工讀生原本於當日排班 4 小時,不論是連續排班 / 不連續排班,則雇主應給假至少 4 小時,薪水同樣為半薪計算。
DEI(多元化、平等、包容)職場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因此近年許多企業都致力於創造 DEI 友善職場。對企業來說,DEI 職場可以成功吸引優秀人才、提升公司聲譽、減少法律風險,還能提升員工信賴感與忠誠度,進而留住員工、降低離職率。
其中,根據職涯平台 Alpha plus 2023 年公布的「Alpha plus 職場 DEI 聲量指數」可看出,女性議題的聲量大幅成長,包括女性員工比例、兩性薪酬平等,以及企業生理假規定是否優於法規等議題,顯示職場中女性對於自身權益的重視與期待。因此,建議企業核准女性正職或女性計時人員的生理假都要完全合規,若願意提供優於法規的不扣薪生理假或天數,甚至給予額外的物資與關懷,都能有效營造 DEI 友善職場的優良形象。
此外,員工也要注意自身權益,檢視是否遇到企業違反 DEI 的情形,例如生理假被要求提供醫生診斷證明或藥單、或是雇主以「生理假是正職員工才有之權利」為理駁回等等,若遇到類似狀況,記得保留證據並尋求可靠單位協助。
重視員工的請假權益,是近年企業非常重要的人才管理策略,尤其生理假是法規保障的權益,企業更不應刁難員工,甚至以扣薪、辭退要脅。在符合相關法規之際,企業也須認知經營 DEI 職場環境的必要性,建立性別平等、包容和友善的風氣,才能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和穩定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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