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員工遭遇職災時,雇主和人資部門應迅速處理,才能有效避免法律糾紛、保護公司的聲譽,以及確保業務能繼續順利運作。以下將介紹職災的相關內容,包括職災的定義、職災發生後的應對以及常見的職災 Q&A。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職災有兩種不同的定義:
一種是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雇主需負擔賠償責任的情況。
另一種是依《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由勞工保險局提供職災保險賠償。
那什麼情況算是職災呢?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以下概述職災的情況:
更詳細的內容,可以參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勞工職災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下班後發生的事故雇主也需要負責嗎?如果勞工參與的是非日常生活活動,如夜遊或夜唱,發生的意外雇主通常不需負責。
但如果是在下班後進行短暫的日常生活活動,如買菜或接送小孩,雇主就須負擔賠償責任。
然而是否屬於「合理的日常生活行為」還是需要法院判斷。另外,如果勞工有出現以下違法行為,如闖紅燈、無照駕駛、酒駕等,雇主則不需要負責。
照顧受僱人以及其家屬,因此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雇主需要支付補償金,不論是否有過失。
職保和勞保都是職場上保障勞工非常重要的保險,以下的表格比較兩者之間四點不同之處:
所謂「職保」,也就是勞工職災保險。哪些勞工需要投保職保呢?
而加入職保的勞工,如果在加保期間遭受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可以獲得職災相關的醫療、傷病、失能、死亡或失蹤給付。此外,針對以下情況,還提供相關的職災津貼、補助以及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另外,職保對於雇主也非常重要,它可以抵充雇主在《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責任,也就是說,當一位工人在工作中遭遇職災,致其死亡、失去工作能力、受傷或患病時,根據法律雇主有責任補償該名工人或其家屬;然而,如果同一事件雇主已根據勞工保險法或其他法律支付相關費用,《勞動基準法》的職災補償金額即可被抵銷,雇主無須重複補償。
由上述知道職保的重要性後,可想見若雇主沒有替員工投保職保將面臨處罰。除了《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和《就業保險法》第 38 條,企業也會根據《職災保險法》第 96 條被處以 20,000 - 100,000 元不等的罰款,並要求改善措施和按次處罰。同時,公開未投保的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以及違規原因。
發生職災,除了職災保險的補償之外,還可能有其他賠償情況:
如果雇主對於職災勞工有過失責任,根據《民法》第 184條、第 193 和 194 條,勞工有權向雇主請求賠償,例如雇主沒有提供足夠的安全設備或沒有遵守工安規定,導致勞工受傷。勞工便可根據以上法律提起賠償訴訟,要求雇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參加勞工職災保險的受保人在遇到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相關申請條件時,有權獲得以下 5 種不同類型的保險給付:
如果受保人因職業傷病需要接受門診或住院治療,可以攜帶相關文件前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接受治療。受保人可藉此免除部分全民健康保險負擔費用,同時可以獲得住院膳食費用的支援。此外,如果需要特殊材料,也可以享受自付差額的補助。
當受保人因工作受傷或生病,導致無法工作且無法獲得原有薪資時,從事故的第 4 天開始,可以獲得傷病給付。
在前兩個月,給付金額將按照受保人的平均月度投保薪資 100% 支付,之後將按照 70% 支付,最長可獲得兩年的給付。
如果受保人的職業傷病經過治療後,症狀仍未能改善且被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相關標準,可以根據指定的給付標準申請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
失能年金的金額將根據受保人的失能程度,分為完全失能、嚴重失能和部分失能,分別支付其平均月度投保薪資的 70%、 50% 和 20%。
如果受保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職業傷病而去世,則支付殯葬費用的人可以申請喪葬津貼,金額為受保人平均月度投保薪資的 5 個月;如果受保人沒有遺屬,則為 10 個月。
符合遺屬年金資格的受益人可以請領遺屬年金,金額為受保人平均月度投保薪資的 50%。
不符合遺屬年金資格的受益人,可以請領遺屬一次金。
如果受保人在工作中遭遇意外事故並失蹤,受益人可以請領失蹤給付,金額為平均月度投保薪資的 70%。
如果雇主主張勞工將會有保險給付,不願給付全額工資,而只願支付差額,這樣的行為已屬於違法,且雇主將受 20,000 - 1,000,000 元的罰鍰。
許多雇主會擔心事後要求勞工返還給付很困難,可以與勞工事前以書面方式約定返還保費的方式。
此外更需要特別注意,保險費用只能抵充「雇主給付數額」,因此若保險給付500 元,而雇主實際給付為 300 元,額外的 200 元還是屬於勞工,雇主無權要求返還。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31 條,「原領工資」的定義是指在勞工遭遇職災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所獲得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對於月薪制的勞工,根據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除以 30 日後計算得出的金額。如果該金額低於平均工資,則以平均工資為基準。
根據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標準,前 2 個月的給付金額將按照平均月度投保薪資 100% 支付,超過 2 個月後,將調降為平均月度投保薪資的 70%。
給付金最長可達 2 年,之後將不再有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可供抵銷,但雇主可能仍需承擔補償責任。
根據行政院的函釋,公傷病假的天數並無明確的限制,當勞工因職災需要治療和休養時,雇主應當給予相應的公傷病假。在實務上,公傷病假的天數通常會參考醫院診斷書上建議的休養期限為主,因此建議勞工在申請公傷病假時,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文件。
另外,公傷病假不僅限於不能工作的期間。職災勞工在恢復工作後,如果需要定期前往醫院進行復健,雇主應該讓勞工請公傷病假,而且不應扣減全勤獎金。
儘管原則上治療期間並無時間限制,但如果雇主對此有疑慮,可以要求職災勞工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來辦理公傷病假的請假手續。
通報的主要目的是在重大職災發生時,能夠及早引入主管機關,以協助釐清事故發生的經過和確定責任歸屬。
當一家公司的工作地點發生職災時,雇主需要立刻採取急救和搶救行動,同時和工人代表一起進行調查、分析,並做好紀錄。如果在公司的工作場所發生以下情況,老闆必須在 8 小時內通知勞動檢查機構:
一旦勞動檢查機構收到通知,他們會派人前往工作場所,特別關注死亡或嚴重受傷的情況。如果是屬於第二項情況,公司老闆在進行急救和搶救時,除非經過法院或勞動檢查機構的許可,否則不可以自行移動或破壞災害現場。
如何計算這 8 小時的起始時間呢?雇主應於「明知」或者「應該知道」勞工出現上述情況的 8 小時內,向勞工檢查機構報告。
如果雇主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告,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3 條第 2 款的規定,可能會面臨 30,000 - 300,000 元的罰款。此外,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49 條的規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可以公開事業單位、雇主、代行檢查機構、驗證機構、監測機構、醫療機構、訓練單位或顧問服務機構的名稱、負責人姓名等資訊。
我國的職災通報制度採用雙軌制,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雇主應在特定情況下向勞工檢查機構通報,而在其他情況下,則向主管機關報告,並且沒有通報時間的嚴格限制。
如果需要在勞檢人員下班時進行通報,可以使用勞動部職安署職災通報網站。這個網站可以方便地進行通報,以確保即使在非工作時間,也能迅速通報職災情況。另外,職業傷病通報系統是另一個可供選擇的通報方式。
對於公司,當員工遭遇職災時,及時處理至關重要,這不僅有助於避免法律糾紛,也能維護公司聲譽;而勞工自己也應該瞭解職災相關規定,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公司與勞工的共同努力可以有助於建立更安全和負責任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