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時薪怎麼計算?平日、假日和國定假日的加班費計算有什麼不同?勞基法對加班費/加班時數上限又有什麼規定?我們條列出跟加班費有關的 6 項常見問題,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和圖表教大家計算加班費!
以「月薪制」的上班族,也就是勞基法中所稱的「勞工」,只要工作 8 小時以外的時數,就算是加班。
勞基法第 30 條就規定,除了每天不能工作超過 8 小時之外,每週的工作時數也不能超過 40 個小時。所以如果真的要加班,勞基法第 32 條也規定,一天的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數,不能超過 12 小時,也就是一天不能加班超過 4 小時,而且一個月的加班總時數更不能超過 46 小時。
只要是勞工,都適用勞基法的加班規定,除非是遇到天災或突發事件而不得已要加班,這樣的加班情形勞基法第 32 條中也有另外說明。
不過,假若雇主和你約定的每日工作時間本來就低於 8 小時,那麽只要加班時數沒有超過 8 小時的工時,就不適用於加班費的計算。比方說,你和雇主約定的每天工作時間是 7 小時,老闆額外請你加班的 1 小時,還是會依照你平常上班的每小時工資計算,而不適用於加班費的時薪計算標準。
過去法律上將「值班」與「加班」分開,因此雇主不用發給勞工加班費,只需要給予值班津貼。
但由於值班和加班間的定義模糊,勞動部已從 2022 年的 1 月 1 日開始,只要勞工的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時,也就是我們上一段落中提到的「上班超過 8 小時」或「連續上班超過第 6 天」都在加班的範圍內,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行業雇主必須給予加班費,否則有可能被罰 2-100 萬元的金額。
加班費時薪的計算要包含獎金嗎?還是只算底薪呢?大家對加班費的印象通常是用「時薪」計算,這樣的說法並沒錯,卻不夠精準。
正確來說,計算加班費的基準是每小時平均工資,而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的規定,只要是「經常性給與」的薪水都算在工資的範圍內。
所以除了底薪之外,交通補助、午餐補助、全勤獎金、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等都要併入計算工資,納入加班費時薪計算的範圍,但年末分紅等獎金則因為不屬於經常性給與,就不算是工資,也不列入加班費平均時薪的計算。
加班費時薪計算範例
假設陳仁材今年 2 月的薪資包含:
陳仁材要計算加班費,則要以「底薪」、「午餐補助」與「全勤獎金」這三項加總計算,他的工資就是 43,000 元。
所以他的每小時平均工資就會是 43,000 元 ÷ 每月 30 天 ÷ 每天 8 小時 = 179(四捨五入) ,也就是他的加班費時薪。
目前一例一休的規定,也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勞基法第 36 條中規定,勞工七天內應該要有一天的例假日,一天的休息日,所以常見的作法是每週六當作休息日,每週日是例假日。
平日的加班時數有沒有上限呢?如同文章第一段落所提到的,一天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2 小時,因此以一天正常上班 8 小時來說,加班時數不可以超過 4 小時。而勞工在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國定假日與特休)加班,則分別有不同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首先,我們就先來了解一下平日加班的加班費該怎麼計算。
平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
假設陳仁材在星期一加班,則加班時數與對應的加班費可以這樣計算:
若加班時數是 1 個小時
若加班時數是 3 小時
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
如果陳仁材在星期六(休息日)的加班時數是 4 個小時,則他的加班費就會是這樣計算:
加總後,他在休息日的加班費大約是 1,078 元
但如果他在星期六(休息日)的加班時數是 10 個小時,則加班費計算會是:
陳仁材在休息日獲得的加班費就是 480 + 1,794 + 956=3,230 元
例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這裡的休假日指的是國定假日或特休,不包括前面提到的例假日噢!
休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範例
不知道看完以上加班費計算的規定和範例,大家是否更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方式,還有平日與不同假日之間的加班費差異呢?想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加班費其實不困難,只要分清楚是屬於平日加班,休息日、例假日或休假日加班,根據標準就可以簡單估算,根據上圖的劃分也可以一目瞭然。
若是嫌自己計算加班費太麻煩,勞動部也提供加班費試算系統,只要輸入你的月工資總額、在哪一天加班了多少時數,系統就會自動幫你試算出加班費。希望這篇文章除了讓大家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機制,也更清楚了解自己的加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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