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懷孕及生產時,伴侶可以請陪產假嗎?員工迎接新生命時,公司應提供相關福利「陪產假」。本文將提供陪產假請假相關資訊,讓 HR 跟員工全面瞭解陪產假法律規定、陪產假請假的注意事項、合法的請陪產假流程等等。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第 5 項,員工陪伴其懷孕配偶產檢或其配偶生產時,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也就是說,員工享有陪產檢假+陪產假共 7 日。
至於這 7 天如何分配給陪產檢或陪產假,員工可以自行分配,只要在請假期限內即可。陪產假請假期限,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7 條,陪產檢假應在配偶懷孕期間申請,而陪產假應在配偶生產當天及前後合計 15 天內請假。
根據上述內容,員工可申請陪產檢假+陪產假共 7 日,並非兩者各 7 天合計 14 天。
員工只要配偶懷孕,就可以請陪產假,不過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員工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時,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其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陪產假證明文件有哪些,但依照勞動部的解釋,陪產假證明文件包含:
只要能證明配偶生產的文件,均可作為請陪產假之合理證明。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第 6 項,企業在員工請陪產假時薪資照給,必須支付全薪。可見法律明文規定陪產假是員工的權利。此外,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請陪產假不影響全勤表現。若將此作為不發全勤獎金,或是考績扣分的理由,員工可尋求救濟途徑。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第 7 項和第 8 項,員工請假陪產假期間,薪資以全薪計算照給,而雇主發給員工請陪產假第 6 天、第 7 天的薪資,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需要注意的是,雇主需要發給薪水「後」,才能申請補助。
申請時,雇主須檢附以下文件:
勞工保險局審核通過後,將會於下個月底發給補助。
A:上面提到的陪產假請假期限,應在生產當日及其前後合計 15 天內請假,這 15 天是包含假日計算的。舉例來說,如果員工都沒有請過陪產檢假,則還有 7 天的陪產假,這 7 天假期必須在配偶生產當日及其前後合計 15 天內請假,並以「請陪產假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15 天,但期間須包含生產當天。
例如,員工 A 的配偶在 5 月 16 日生產,而他若從 5 月 7 日第一次請陪產檢假和陪產假,則請假期限到 5 月 21 日。
A:可以。法律並沒有請陪產假需要任職至少多久,因此若員工到職後,仍在陪產假的申請期限內,還是可以請陪產假。
A:並無限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規定「配偶」懷孕或生產時都可以請陪產檢及陪產假,而「配偶」規定適用民法,也就是說,只要員工和配偶有合法婚姻關係、配偶也有懷孕或生產的事實,就可申請陪產檢及陪產假,雇主不能拒絕。因此請陪產檢假或陪產假的員工並無只限男性。
A:不行,法律只有規定雇主可申請第 6 天和第 7 天的薪資補助,超過的部分則無法申請。
A:可以。根據勞動部 111 年 1 月 18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10140008 號令規定,員工有陪伴其配偶懷孕產檢、生產之事實及需求,可以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雇主不得拒絕,員工選定請假單位後也不能更改。
而員工選擇以「小時」為請假單位者,7 天則以每天 8 小時計算,也就是總計 56 小時。
若員工請陪產假遭到公司的惡意刁難,甚至被惡意資遣或扣薪,記得向上班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或撥打勞動部免費諮詢電話 0800-085-151,也可以尋求法律協助。為了打造 DEI 友善職場,企業與 HR 應充分了解相關規定,以福利和完善的政策,作為員工迎接新生命、照顧家庭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