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遇到績效不佳或有狀況的員工時,除了軟性勸說或直接解雇之外,還有一種方法稱為「績效改進計畫」 (PIP) ,讓員工和雇主還有溝通的時間,一起面對問題。本文將介紹績效改進計畫的流程和具體內容,以及員工若是在 PIP 後仍然沒有進步該怎麼辦。
PIP 能夠精確指出員工在工作中哪些特定技能表現不佳,例如操作軟體不熟練、語言能力不足以致無法流暢與客戶溝通等等,或者哪些軟性技能有所不足,例如領導能力和團隊合作。相對的,當表現良好的員工希望晉升至新職位時,PIP 也能成為一個有用的評判標準,確定員工的優劣勢。
然而,當員工持續表現不佳或遇到重大問題時,就需要啟動 PIP 流程。 PIP 通常由員工的主管制定,接著提交給人力資源部門,進行面談和輔導。在面談中,管理者與員工將合作討論其表現問題,明確指出不足之處,並確定改進的具體目標和行動計劃。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實現 PIP 列出的目標,否則可能面臨潛在的失業風險。
為了確保透明度和法律合規性,整個 PIP 過程都要有詳細的書面記錄。這些文件應包括面談內容、確定的目標和時間表,以及雙方的簽名,以表示他們都理解並同意 PIP 的內容和目標。這樣的書面紀錄不僅有助於形成當事人之間的共識,還提供未來參考的依據。
總而言之,PIP 可以確保員工的表現符合公司的期望,同時也提供改進的具體時程和未來發展的機會,維護積極的工作關係。由於資遣和重新招募對企業而言既耗時又費錢,還可能引發勞資糾紛,因此透過優良的 PIP 設計,改善現有員工的表現,將他們的優勢最大化,無疑是一種雙贏且符合法規的做法。
在發出 PIP 通知之前,記得提前給予員工警示和做足前期準備。警示應具體而中立客觀,提供具體的事實和數據,以確保員工理解其績效不佳的原因。
同時,應明確列出改進的目標和期望,讓員工知道他們需要達到什麼標準,避免過於籠統的說法,例如「態度散漫」、「主觀意識太強」等等,可以改成「KPI 未達」、「某次專案與團隊合作時不接受他人意見,態度專斷導致失敗」,才有助於員工理解和承認。
另外,面談過程應該保持開放並鼓勵員工參與對話,提出問題和意見,以建立建設性的對話。這樣可以確保 PIP 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有助於員工接受評估,並共同努力改進表現。
在設定 PIP 時,我們應給予員工合理的改善機會和時間,績效改善期間通常訂在 30 至 90 天之間,而第 30 天、第 60 天 和第 90 天的檢視是關鍵,以確保員工在正確的方向上進行改善,主管也要提供必要的反饋和支持,並傾聽員工的意見。制定的目標應透明且清晰,包括時程、改善目標、評估標準,以及任何相關的文件或資訊。此外,還要設定明確的截止日期,讓雙方知道停損點。
PIP 是一個合作的過程,需要開放的溝通、定期檢視和持續支持,以確保員工的表現達到公司的期望。如果員工在 PIP 期間達到改善目標,可以考慮結束計畫,並繼續監督其表現。如果員工未能達到目標,則可能需要進一步的措施,例如解僱。
在執行 PIP 時,至關重要的是確保雙方達成共識,並設定明確的里程碑和可實現的目標。績效目標應使用明確可量化的指標,例如應確保目標符合比例原則,不能要求員工達到不切實際或超越能力的目標,以及符合 SMART 原則。
用來設定目標和計劃,確保目標是具體、可衡量、可實現、有關聯性和有時間性。
以下是 SMART 原則的五個元素的詳細說明:
使用 SMART 原則可以確保目標設定清晰,易於實現,並能夠有效地評估進展。這對於個人、團隊和組織的目標管理和績效改進都非常有價值。
PIP 的重點在於建立符合比例原則和 SMART 原則的目標,才能幫助員工理解改進和實現目標的方向。
人資和主管的角色必須切割,不應該發生角色混淆或重疊。
在 PIP 中,主管負責與績效需要改善的員工溝通,人資部門則負責降低溝通過程的摩擦,並協調、保障、平衡各方的權益。人資可以提供有關 PIP 程序的指導,確保過程合法合規,同時為被評估的員工提供支持和資源。
人資部門應該充當中立的調解者,協助解決可能出現的爭議,並確保程序的公平性。
主管在 PIP 的主要責任是進行績效評估,並根據這些評估做出主要決策。他們需要確保評估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同時制定具體的改進計劃,以幫助員工提高績效。主管應該運用 Coaching 和引導技巧,通過提出問題、聆聽員工的觀點,找出雙方共識,並確保員工明白他們需要改進的地方。
此外,為確保流程順暢,公司應該在日常公告中明確規定公司內部的 PIP 處理辦法,確保相關人士都了解 PIP 的運作方式,從而降低混淆和不確定性,而不是等到問題發生時才開始制定相關政策。事先制訂並公布完善的流程有助於建立信任,也確保程序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最終,這將有助於提高員工績效,使組織能夠實現更好的結果。
若經過完整的 PIP 流程後,員工的表現仍無法改善,公司可以考慮採取以下機制,包括資遣、降職減薪、調動職位、內部轉調。
每個 PIP 個案的情況都有所不同,因此公司需要謹慎處理,以免造成誤會。人資作為中間者必須保持敏銳,並採取細膩的處理方式。即使主管對員工的表現感到不滿,也應展現尊重的態度,降低情緒因素的影響。
此外,在通知員工參與 PIP 時,人資和主管應注意到員工可能有即將被解雇的預期心理。因此,別忘記提供員工情緒支持、關懷心理健康和福祉,以及確保他們感到尊重和被聆聽,上述作為都能有效減輕這一困難時期的壓力,才能鼓勵他們積極參與 PIP 以改善其表現。
績效改善計畫是協助員工提升表現的關鍵工具,為員工克服職涯上的挑戰,提升自我技能。成功的 PIP 需要勞資雙方的合作與溝通,不只員工要積極參與,管理層也要提供協助和資源,才得以讓 PIP 成為促進個人和公司達成共同目標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