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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6th 2025

【2026 特休大全】勞基法特休天數計算、特休換錢、離職及特休規定解析

每逢歲末開始期待 2026 過年連假,常會看到各種請假攻略整理如何利用特休與國定假日一起規劃,安排一個長長的假期。特別休假之於其他所有的假是一個特別的存在,不扣薪、不需附證明、企業不可干涉請假時間等等,可以說是勞工最好用的一種假。然而,你清楚自己的特休假到底有幾天嗎?你知道企業隨意挪移勞工的特休是違法的嗎?特休天數根據年資各異,那麼年資的「年」又怎麼算?特休休不完怎麼辦?什麼情況下特休可以換成錢?特別休假的彈性極高,但也因此成為容易被錯誤解釋的假別、產生不少勞資糾紛。因此,本篇文章將要為大家介紹這個在勞基法中獨樹一幟的特別休假,希望大家都能夠熟悉法律規定、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本文大綱一、2026 勞基法特休天數規定二、特別休假的「一年」怎麼計算?週年制/曆年制/其他制度三、特休規定與其他常見問題特休加班費計算/雇主可以不准特休假嗎/雇主可以指定日期休假嗎四、特休換錢可以嗎?特休休不完、離職特休(新年度、資遣、退休)一、特休天數怎麼算?2026 勞基法特休規定最新制 根據勞基法第 38、39 條,雇主應給予達到一定年資的勞工一定天數的特別休假,並於特別休假期間,發給勞工工資。特休天數則依勞工在該企業累積的年資而定,勞基法規定的特休最低標準如下: 到職 6 個月以上但未滿 1 年者,在這 6 個月到 1 年的期間有 3 日的特休。到職 1 年以上但未滿 2 年者,在這 1-2 年的期間有 7 日的特休。到職 2 年以上但未滿 3 年者,在這 2-3 年的期間有 10 日的特休。到職 3 年以上但未滿 5 年者,每年有 14 日的特休。到職 5 年以上但未滿 10 年者,每年有 15 日的特休。到職 10 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 1 日的特休,加至 30 日為止。 其中,每個級距所享有的特休假是分開計算的。舉例來說,Jerry 在新公司到職滿半年,在 6 個月到 1 年的這個期間,他有 3 天的特休假;等到他任職滿 1 年後,1 年到 2 年的這個區間,他又可享有 7 天的特休假。以下我們也幫大家整理了 2025 年最新的勞基法特休規定、各年資所享有的特休天數:年資天數年資天數年資天數6 個月3 天9 年15 天18 年24 天1 年7 天10 年16 天19 年25 天2 年10 天11 年17 天20 年26 天3 年14 天12 年18 天21 年27 天4 年14 天13 年19 天22 年28 天5 年15 天14 年20 天23 年29 天6 年15 天15 年21 天24 年30 天7 年15 天16 年22 天25 年30 天8 年15 天17 年23 天26 年30 天時薪制勞工的特別休假基本上,時薪制勞工的特休假相關規定與月薪制勞工無異,但是雇主可以根據勞動部所制定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依照時薪制勞工的工作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範例:時薪制勞工的特休天數計算】 Anna 和 Nancy 都在同一間超商上班滿兩年,雖然年資相同,但因為勞動時數的差異,特休計算的方式也不同。Anna 每週排班 3 天、每天上班 8 小時,每週總工作時數為 24 小時,特休天數為:10 x (24/40) = 6 天特休Nancy 是全職的時薪制,每週工作 5 天、每天 8 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 40 小時,特休天數按比例計算為:10 x (40/40) = 10比照月薪制勞工,Nancy 可以享有 10 天的特休假 重視特休假的你在找新工作嗎?特休優於勞基法的職缺都在這裡!二、怎樣算年資滿「一年」?特休天數的計算制度全解析 年資對於特休天數的影響是無庸置疑的,那麼所謂的「一年」到底怎麼計算呢? 特休天數按照「週年制」計算 最直覺、對於勞工也最方便的算法,就是依照「到職日」計算。以前面提過的 Jerry 為例,Jerry 若在 2024 年 7 月 1 日到職,那麼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這個期間(到職 6 個月 - 1 年),Jerry 便有 3 天的特休假;而後在 2025 年 7 月 1 日到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這一年間(到職 1-2 年),他又可額外享有 7 天的特休假。 特休天數按照「曆年制」計算也就是無論加入時間點為何,一律以完整的一個曆年(1 月 1 日 到 12 月 31 日)來計算年資。如果不是在 1 月 1 日開始就加入的員工,會依照比例來計算特休的天數。 【範例:曆年制特休天數計算】例如 Daniel 在 2024 年 7 月 1 日加入了一間以曆年制計算特休天數的公司,那麼對他來說,他的特休天數算法如下:2024 年 7 月 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職 6 個月以內,與週年制一樣沒有特休。 2025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 2025 的 1 月 1 日,Daniel 已到職滿 6 個月,享有 3 天的特休假。同時,在 2025 年 7 月 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這段時間 ,Daniel 已跨越到特休假天數的下一個級距(到職 1-2 年),但因為在這個期間內他並沒有實際到職滿 12 個月,而是僅有 6 個月,所以他的特休假應按照比例計算,也就是 (6/12) x 7 = 3.5 天。因此,在 2025 年一整年中,Daniel 可享有 3+3.5=6.5 天特休假。2026 年 1 月 1 日 -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 2026 的 1 月 1 日,Daniel 已到職滿 18 個月。在到職第 1-2 年這個區間應享有的 7 天特休假,Daniel 已經在前一個曆年(2025 年 1 月 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掉 3.5 天,所以在 2026 這一年可以再享有剩下的 3.5 天。再來,在 2026 年 7 月 1 日 - 2026 年 12 月 31 日這段時間,Daniel 已跨越到特休假天數的下一個級距(到職 2-3 年),但因為在這個期間內他並沒有實際到職滿 24 個月(2 年),而是僅有 18 個月,離第 2 年還有 6 個月,所以他的特休假應按照比例計算,也就是 (6/12) x 10 = 5 天。因此,在 2026 年一整年中,Daniel 可享有 3.5+5=8.5 天特休假。往後每年的特休假天數計算方法以此類推。 週年制與曆年制的特休天數計算圖示,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在規模較大的企業,可能會因為管理方便而採用曆年制計算特休假,可以看到在同樣實際入職一年的時間點(2024年 7 月 1 日),Jerry 已經休過滿半年的 3 天特休假,並且可以開始請滿 1 年的 7 天特休假,但是 Daniel 在 2025 年 7 月 1 日後可以請的「到職 1 年以上但未滿 2 年」的特休假只有 3.5 天。曆年制的特休假不是消失了,而是被「延遲」了。長遠來說,兩個制度可享有的特休天數是相同的,但是對於兩個同樣時間入職的員工來說,可以使用特休的區間不同。也因為曆年制有遞延給假的特性,所以雖然曆年制是合法的,但仍然建議勞資雙方在勞工入職時可以特別說明與約定,避免日後造成爭議。 特休天數按照其他制度(學年制、會計年度、自行約定年度期間)計算 上述的其他制度僅是對於所謂的年資「一年」有不同的起始與終止日的定義,但是計算的方式與邏輯和曆年制是相同的。只要把握同樣的原則計算即可,同樣也建議在到職時雙方要有明確的共識,往後才不會衍生紛爭。推薦職缺""三、2026 特休規定:加班費怎麼算?可以不准假嗎?不補班需要用特休換嗎? 特休假加班的費用與規定 根據勞基法第 39 條,如果雇主需要勞工在已經排定的特休日出勤,需要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國定假日支付加班費。 雇主不可禁止勞工請特休假,也不可要求檢附證明 勞工能自行決定特別休假的排定方式,若是雇主有營運上的急迫需求,可經由雙方協商調整是否出勤加班。原則上,雇主不可限制勞工排定特別休假,也不能要求附上休假證明。特休可以臨時請嗎?按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法律明訂特休假為勞工權益,雇主僅能在因為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時,與勞工進行協商。而現行勞基法並沒有明確規定特休須於幾日前提出,因此原則上即使勞工臨時提出特休申請,雇主也不能隨意拒絕。特休假是否一定要請整天 根據 勞基法第 38 條,特休假是以「日」為計算單位,所以是否能請「半天」或是否能以「小時」來計算特休假,都要看勞資雙方的協議,若雙方達成共識,即可以以半天或是幾小時的形式請假。建議可以在談 offer 時,一併向人資詢問清楚喔! 雇主無權要求勞工在特定的時間請特休假除了請假原因以外,請特休假的時間點也是勞工可以自由決定的,勞資雙方可以協商,但若勞工不願更動,雇主基本上也不能強制。(當然,如果勞工能夠衡量工作狀況與需求、在適當的時間請假,想必雙方能夠減少很多摩擦。)除了不能禁止請特休假,雇主也不可要求勞工「在特定的時間請特休假」。這樣的狀況常見於號稱「補班日不用上班,但是卻要求員工當天要請特休假」的企業,不需補班應是企業主動提供的福利,不能要求勞工用自己的權益來交換。延伸閱讀:【2026 行事曆】新增 5 國定假日!一文掌握 2026 年放假與請假攻略 四、特休換錢:特休假休不完怎麼辦?離職怎麼辦? 特休換錢情況一:勞工在當年度未休完特休假若勞工在年度終結時尚未休完特休假,勞基法第 38 條規定以折為工資發給勞工為優先,或是可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延續到下一年實施。但若是推延過一次仍然沒有休完特休假,雇主應該要將特休假折為工資發給勞工。 特休換錢情況二:離職時特休沒休完,特休換錢該怎麼計算? 特休假折算成工資有 3 種情況: 勞工在年度終結時未休完特休假,且勞工沒有要求延後到隔年繼續休已經延過一年但是仍然沒有休完的特休假勞動契約截止時(離職、資遣、退休等) 那麼,所謂的「特休換成錢」的工資要怎麼計算呢?以下分為日/時薪制以及月薪至兩種支薪方式來說明。日/時薪制勞工的特休天數折算工資計算方式計算單位:「年度終結或是契約終止前一天」的正常工時所得之工資。舉例來說,在超商打工的 Nancy 在離職前一天上班 8 小時、日薪新台幣 1,360 元,離職時他尚有 3 天特休還沒休完,老闆應該支付給他 1,360 x 3 = 4,080 元。月薪制勞工的特休天數折算工資計算方式計算單位:「年度終結或是契約終止前一個月」的正常工時所得之工資÷ 30=1 日工資。假設 Jerry 的月薪為 48,000 元,離職時尚有 5 天的特休還沒休完,老闆應該要支付 48,000÷ 30 x 5 = 8,000 元的工資給 Jerry。離職的特休天數計算方式這邊要特別注意的是不論公司是採取「週年制」還是「曆年制」的方式來計算特休,離職時的特休計算方式都要依照勞工的「到職日」與工作年資計算(也就是週年制的方式)。舉例來說,員工於 2025 年 4 月 1 號到職,於 2026 年 5 月 3 號離職,則特休天數為「滿半年 3 日+滿 1 年時 7 天=10 天」,其中滿 1 年的 7 天不會因為年度內離職而變成依比例計算。詳細規範可以參考勞動部的特休說明。 不知道上述的說明,有沒有解決你對特別休假的所有困惑呢?如果還是不太確定,可以使用勞動部的「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輸入在職時間以及設定一年的計算方式,就可以自動計算出特休天數。希望大家都能夠更加清楚關於特別休假的規定、把握自己的權益,善用自己的特別休假休息或充電,為工作加分!備註:本文最後更新時間為 2025/12/26。法律規定須以最新修正日期為準。推薦職缺""
People Operations
Oct 17th 2025

勞基法有規定離職交接嗎?離職交接 2 步驟詳細流程

離職交接注意事項、流程三階段及包含的內容。受不了工作了嗎?離職並不像美劇中的劇情能說走就走,還需要經過提離職、交接的過程,但離職有一定要交接嗎?本篇我們將詳細介紹離職交接以及相關注意事項,包含離職交接程序、離職交接清單的做法等,做好這些交接手續,才能安心的離開公司,也讓舊公司留下一個好印象!文章大綱 一、工作離職一定要交接嗎? 二、離職交接注意事項 三、離職交接流程三階段 一、工作離職一定要交接嗎?勞基法有規定離職交接嗎?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範員工必須盡到「離職交接」的義務。但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說明,在雇主與員工原先簽訂的契約中,不論當初是否有對此約定,「離職交接」都是附隨義務,因此員工有必要妥善辦理離職交接的相關手續,包括交接雇主所託付的財務或工作文件給接手的人。 簡而言之,儘管勞基法對於離職交接並沒有規範,但員工依然要盡到此義務。另外,大家可能常常面臨到的問題是:離職交接完成後還要回覆公司嗎?儘管離職後,前公司還是不斷針對過去的業務傳訊息發問。但其實在完成離職交接後,前員工就沒有義務回覆雇主或主管了。公司面對員工不交接的 3 個處理方式如果員工沒有好好完成離職交接,雇主也不能扣薪水。 根據勞基法,如果員工沒有提前預告離職或完成離職交接,但只要已完成相關勞務,雇主就必須付給員工全額工資,不能以違約或賠償的理由不給付薪資。如果雇主違法沒有給付全額薪水,根據勞基法是可處罰鍰的。 不過對於沒好好完成離職交接的員工,雇主也不是只能默默承受,針對這樣的狀況,雇主可以採取以下三項行動: 雇主可以依民法起訴員工,請求員工完成離職交接。如果員工因沒離職交接而使雇主權益受損,雇主可以舉證要求員工對其損害賠償。如果在簽訂的勞動契約中,有約定未完成離職交接的違約金,雇主就可以要求員工給付。 二、離職交接注意事項離職交接包含哪些內容?基本上,離職交接內容主要就是員工任職期間所負責的相關業務,但根據不同工作資歷和職位,交接的內容會有所不同。在準備離職交接的內容時,有兩點事項需要多多注意喔!即使雇主已經預設離職交接清單,員工也不能完全依賴預設的清單內容,以免清單仍有遺漏之處,所以擬定離職交接清單時還是要以該職位的職務內容和特性為主。如果在僱傭契約結束後仍未交接完全,員工還是必須完成離職交接手續,因為員工的離職交接義務並不僅限在契約期間。簡單來說,如果沒有在離職前完成交接,那麼離職後還是需要把交接程序補足。 怎麼算是完成離職交接?事實上,法律對於離職交接要進行到哪個程度並沒有明文規範。 所謂的完成離職交接手續,基本上就是妥善將任職期間經手過職務的相關資料以及實體物品,包括鑰匙、共用電腦及密碼,交接給下一位員工,更詳細的流程我們會在下一段說明。若員工離職時,仍有工作尚未完成,員工不必將工作完成,只需要根據進度交接給承接人員。不過這是在與雇主沒有約定的前提下,要是員工已經與雇主約定好要完成該項工作,員工就必須履行此義務。離職交接過程中被刁難怎麼辦?有些人在向公司提離職後卻受到刁難,例如老闆以沒有交接完成等理由,拒絕讓員工離開。又或是以公司找不到人或人手不足的理由,要求員工回到公司。 為了避免離職交接中被刁難的情況發生,員工可以在提離職時,同步與主管確認交接事項,只要有完成離職交接事項就可以離開,如果真的遇到惡意刁難或是不合理的交接項目,只要有注意自己的離職預告期,也就是勞工先行預告雇主自己即將離職,讓雇主有時間可以尋找新人的時間,大家不需要因為害怕賠償而留在不想待的公司。" 推薦職缺 " 三、離職交接流程三階段離職交接流程三階段。接下來我們幫大家整理了離職交接的流程以及離職交接清單應該包含的內容,我們將流程分為 3 大階段。第一階段:決定離職時間決定離職時,首先要先確認離職的時間,離職時間不僅要考量離職預告期,也要把離職交接的工作內容納入考量。而計算離職預告期時,要先判斷自己的工作是「定期契約」還是「不定期契約」。若是定期契約:年資超過 3 年才能提離職契約,離職預告期 30 天若是不定期契約:離職預告期與「年資」是很相關的喔!以下是離職預告期長度以及相對應的年資 0 天:工作資歷 3 個月以內,不需要離職預告。10 天:工作資歷 3 個月~ 1 年,離職預告期 10 天。20 天:工作資歷 1 年~ 3 年,離職預告期 20 天。30 天:工作資歷超過 3 年,離職預告期 30 天。 算好自己的離職交接期與離職預告時間後,就可以告知主管或雇主自己想要離職的時間,並約 1 on 1 時間,確認工作項目後續要轉接給誰。第二階段:建立離職交接清單雖然可以以口頭方式進行交接,但這並非最好的選擇,一份工作往往很難三言兩語說明,因此使用 word 或是線上筆記本(例如 notion )建立一份好的離職交接清單才能幫助到承接人。 員工可以在提離職預告以後,仔細思考要將哪些工作內容記在清單內,也可以將公司預設的離職交接清單上沒有規定的事項也一併紀錄完全,盡可能將細節好好紀錄,讓交接的過程順利,避免未來還需要再回公司進行補充教學。那要如何建立一份清楚而易懂的離職交接清單的內容呢?我們建議要包括「工作內容」以及「財務清單」兩大類資訊。📍需交接的詳細工作內容: 例行工作每日、每週、每月須定期完成的工作內容。各工作項目的完成進度可以將各個工作的完成進度清楚標示,例如已完成、未完成、待批准。工作專案的重點須知清楚描述工作專案的詳細資訊及注意事項,如果是特別複雜的專案,可以附上簡易版本的重點整理。交接對象可以在各工作事項備註承接人,例如某同事、主管。對外接洽聯絡名單如果你的職務是需要對外聯絡,記得詳細紀錄合作對象、客戶、廠商的聯繫資訊,以便承接人可以順利在未來與客戶接洽。 📍公司的財務清單:公司的財務又分成「實體物品」以及「文書檔案」。 屬於公司的實體物品包括屬於公司的電子產品(手機、電腦、攝影機)、文具、特定職位所保管的物件。任職其所創建的文檔在任職期間內所產出的內容都屬於公司,在整理這些資料時,可以將檔案分門別類歸檔,讓接受的人更快上手。但針對自己的作品,只要不牽涉到公司機密,可以在離職前好好整理進自己的作品集。 第三階段: 建立離職交接清單後留下交接清單影本員工可以留下交接清單的影本,並請雇主或上司在影本上留下「正影本相符」的字句證明,如此便能避免發生爭議時沒有依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將清單傳給主管記得要把交接清單以 Email 或以影本的方式給主管、老闆過目,確認一切工作在離職後還能順利進行。請承接人簽章與承接人員交接時,我們也建議讓對方在交接清單上簽名或蓋章確認。通知外部合作對象若工作性質有與外部合作,盡可能與合作對象告知離職時間,並說明會將此職務轉交給誰。歸還公司的財務與人資或行政約定時間,歸還實體物品以及文書檔案等。實體物品:其中有一點要注意,如果有將個人資料儲存在公司的電子產品中,請公司內部人員幫忙移轉資料是較為保險的做法,以避免被指控盜竊公司內部資料。 文書檔案:基本上在任職期間內所產出的文件都歸屬公司,員工在離職時都應歸還公司,不可以將檔案帶走或複製。最後一天上班日,大家可以用 Email 或是 LINE 的方式,向公司上下說明自己即將離職,留下自己的祝福以及聯絡資訊,以方便後續聯絡。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大家順順利利的完成離職交接,不只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建立一個美好的里程碑,也可以幫助承接人能更得心應手。推薦職缺延伸閱讀:【離職大全】離職預告、漂亮離職信範例、離職證明書與勞基法離職規定全解析
People Operations
Jan 27th 2026

【2026 勞基法加班費&請假規定】特休加班費算法?年假天數計算?婚、病、喪假等 21 種假一次懂!

勞基法加班費&請假規定看這邊!想休假好好放鬆嗎?國定假日、休假日需要加班嗎?特休有幾天可以請?假日上班的加班費怎麼算?請假到底該怎麼請,才不會影響到薪水呢?除了根據年資而定的特休(特別休假)以外,勞基法保障的假還有哪些?那些關於請假與加班費的疑難雜症,一次為你解答!如果想知道 2026 又哪些值得令人期待的連假以及相應的補班措施,也可以 點這裡 立即查看。本文大綱(歡迎點選想要瞭解的假別,可直接跳至你需要的內容)常態假別:例假日、休息日、法定應放假日(又稱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事件假別:謀職假、婚假、喪假、事假、家庭照顧假、公假一般生理假別:普通傷病假(通常稱病假)、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公傷病假、生理假生產育嬰假別:安胎假、產假、產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因應新冠疫情特殊假別(已廢止):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特別收錄 🍰 2026 國定連假與請假攻略備註:本文最後更新時間為 2025/12/29,法條如有更新請以政府公告為準。 一、常態假別 1. 例假日(一例一休)法源依據:勞基法第 36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例假日的用意為「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因此以 7 日為一個循環,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例假日(對於月薪制員工而言,通常是指「週日」,但勞資雙方可共同約定)。支薪與否:全薪加班規定:例假日基本上雇主是不可要求勞工上班的,除了根據勞基法第 40 條,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的必要時,可以終止勞工的假期(種類為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並要求出勤,但須給予加倍的工資以及事後的補假休息,且需要在事後 24 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請注意:若是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工作之加班必要者,根據勞基法第 24 條第 1 款第 3 項,假日加班 9-12 小時,加班費就要以每小時工資的 2 倍計算。加班費計算:月薪制、時薪制的勞工計算方法不同,以下將詳細介紹,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月薪制、時薪制 月薪制勞工 —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根據勞基法第 24 條,可以計算出例假日(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加班費:例假日加班 0-8 小時,8 小時內無論時長為何,都應支付勞工「1 日」的薪資例假日加班第 9-10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34(日薪為 1,加上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例假日加班第 11-12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67(日薪為 1,加上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月薪制勞工的「休息日」與「例假日」原本就支薪,因此雇主不須額外支付勞工例假日出勤的日薪,但須計算加班時數並給予「加班費」:月薪員工怎麼算加班費時薪?根據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舉例來說,Eric 是一名業務,他的底薪是 33,000 元,每個月有交通補助 3,000 元、全勤獎金 2,000 元,在勞基法中討論到工資時,他的月薪應為 38,000 元。而 Eric 的時薪就是 38,000 ÷ 每月 30 日 ÷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 8 小時=38,000 ÷ 240=158.33 元/時。|月薪制勞工 —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範例(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範例一 】Eric 與公司的勞僱合約中明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本週日 Eric 早上需要接待國外的客戶、下午需要進公司準備週一的提案、晚上與客戶有應酬,評估整天的活動大概會需要 11 小時,Eric 在與公司討論後決定接受這個安排。因此,這一天的加班費算法如下:在第 0-8 小時,加班費為 158.33 x 8=1,266.64第 8-10 小時,加班費為 158.33 x 2 x 1.34=424.3244第 11 個小時,加班費為 158.33 x 1 x 1.67=264.4111因此,Eric 本週日的出勤應該可拿到 (1)+(2)+(3) 約 1,956 元。【 範例二 】Eric 的主管 Joseph 月薪 54,000 元,換算時薪為 225 元。本週日他會陪同 Eric 加班:早上接待客戶、晚上與客戶應酬,但不會進公司準備提案。雖然 Joseph 週日只會加班 4 小時,但因為是例假日加班,他應該獲得 1 日的薪資做為加班費,也就是 225 x 8=1,800 元。時薪制勞工 — 例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在一般的狀況下,勞基法規定每 7 日應有 1 日的例假日加上 1 日的休息日,且勞工連續出勤應以 6 日為限。其中例假日的規定較為嚴格,因此連續出勤 6 日的第 6 日應挪用休息日,且時薪制不適用彈性工時(亦稱變形工時),所以第 7 日不可要求勞工出勤、至少須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日,所以時薪制勞工不應有例假日出勤的情形發生。其他規定 — 彈性工時(變形工時):根據勞基法第 30 條,勞工的正常工時應為每日 8 小時內、每週 40 小時內,但是因應不同職業特性,這些行業可在職業工會同意/沒有工會但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將工時調整為以下 3 種(2 週彈性工時、4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並分別有不同的例假日規定,以下將詳細介紹,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 2 週彈性工時、4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 2 週彈性工時】算法:以 2 週為一個單位,每 2 週可將其中 2 日的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這 2 週內的每日工作時數不可超過 10 小時、每週的工作總時數不可超過 48 小時、2 週的工作總時數不可超過 80 小時。例假日怎麼休?→ 以 7 日為一個單位,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例假日,2 週內的例假日+休息日應至少有 4 日。工作日與例假日、休息日可以這樣安排:(1) 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因為週五的工時已挪移到週一至週四完成,所以週五成為免出勤日。 (2)週日為例假日,2 週內應該休到的 2 日休息日統一於第 2 週實施,所以可安排連續 3 日的免出勤日(2 休息日+1 例假日)。 2 週彈性工時第一種安排方法(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 2 週彈性工時第二種安排方法(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 【 4 週彈性工時】算法:以 4 週為一個單位,在每日工作時數最多 10 小時;4 週內的工作總時數不超過 160 小時的前提下,可將 4 週內的總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例假日怎麼休?→ 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也就是說連續工作日最長可達 12 日),4 週內的例假日+休息日應至少有 8 日。工作日與例假日、休息日可以這樣安排:(1) 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日。因為週五的工時已挪移到週一至週四完成,所以週五成為免出勤日。 4 週彈性工時第一種安排方法(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 (2) 達到法定的連續出勤上限 12 日。因為每 2 週應至少有 2 日的例假日,所以第 2 週的週六、週日必須為 2 日的例假日,勞工在第 1 週與第 2 週最多可連續出勤 12 日。而在第三週,勞工將在週四達到 4 週內的總工時 160 小時的上限,因此從第三週的週五開始,合計休息日、例假日以及免出勤日,總共可有 10 日連續免出勤。 4 週彈性工時第二種安排方法(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 【 8 週彈性工時】算法:以 8 週為一個單位,在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 8 小時、每週總時數不超過 48 小時、8 週內總時數不超過 320 小時的前提下,可將 8 週內的總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例假日怎麼休?→ 以 7 日為一個單位,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例假日,8 週內的例假日+休息日應至少有 16 日。工作日與例假日、休息日可以這樣安排: 8 週彈性工時安排方法(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 彈性工時請注意 💡除了採用 4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12 日,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的雇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2. 休息日(一例一休)法源依據:勞基法第 36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以 7 日為一個單位,每 7 日中應有 1 日為休息日(對於月薪制員工而言,通常是指「週六」,但勞資雙方可共同約定)。支薪與否:全薪加班規定:出勤需經過勞工同意,且加班時數會併到每月「延長工作總時數」。加班費計算:以下將根據勞基法第 24 條,詳細介紹月薪制、時薪制勞工不同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 月薪制、時薪制。月薪制勞工 —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休息日已支薪,因此雇主不須額外給付勞工休息日出勤的日薪,但須給予「加班費」。休息日加班 0-2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34(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休息日加班第 2-8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67(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休息日加班第 9-12 小時,因為已經加班超過一日的總時數上限,從第 9 小時開始雇主應支付勞工額外的日薪加上附帶的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2.67(日薪為 1,加班費比照第 2-8 小時給予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所以 1 + 1.67=2.67)【 範例 】 前面提到的業務 Eric 月薪換算成時薪是 158.33 元,這週六因為有活動需額外加班 10 小時,這一天的加班法算法如下:在第 0-2 小時,加班費為 158.33 x 2 x 1.34=424.3244在第 2-8 小時,加班費為 158.33 x 6 x 1.67=1,586.4666第 9 和第 10 個小時,加班費為 158.33 x 2 x 2.67=845.4822因此,Eric 本週六的出勤應該可拿到 (1)+(2)+(3) 約 2,856 元。時薪制勞工 —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現行法律規定之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90 元)已涵蓋休息日及例假日的本薪,將這兩個假日視為「有給薪休假」,因此時薪制勞工比照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出勤時雇主不需要額外給付勞工日薪,而是同樣給予加班費。雖然時薪制勞工通常一週工作時數不會多達法定的 40 小時,但雇主仍須讓勞工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1 日的休息日。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連續工作超過五天,在第六天(換句話說,就是要求勞工在他的休息日上班)時應以加班費計算,算法同月薪制勞工。這邊將介紹兩種不同的時薪制勞工的休息日加班費算法,一位是全職、一位是兼職,兩者主要差異是「出勤日上限」的規定,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其他皆相同。【 全職時薪制範例 】 Amanda 在廣告公司擔任以時薪計算的全職設計助理,時薪 190 元,每週固定出勤 5 天、每天工作 6 小時。這週六因為專案即將上線而需要趕工加班,他已和主管事先討論好會進公司加班 7 小時,這一天的加班費算法如下:在第 0-2 小時,加班費為 190 x 2 x 1.34=509.2在第 2-7 小時,加班費為 190 x 5 x 1.67=1,586.5Amanda 可以因為這天的加班而多拿到加班費 (1)+(2) 約 2,095.7 元。【 兼職時薪制範例 】(常見的「工讀生」多為此類)Kate 是就讀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他每週一到五的早上都會花 4 個小時到公關公司擔任媒體監測的工讀生,時薪為 190 元。這週六因為客戶受到國際事件影響,急需公關公司協助處理,主管在徵得 Kate 的同意下安排他週六進公司幫忙,比照平日一樣出勤 4 小時。雖然 Kate 平常的工作時數每週只有 20 小時,但因為他已連續上班五日,週六出勤對他而言已是額外利用休息日上班,所以以加班辦理,Kate 的週六出勤將可獲得 190 x 2 x 1.34+190 x 2 x 1.67=約 1,143.8 元。|其他規定彈性工時安排—可參考例假日的說明。休息日的制度對排班制造成的影響:除了法律規定應休假的例假日、國定假日以外,勞基法中的「休息日」規定產生了因工時達法定正常工時上限,勞工可不須出勤的「期日」(也就是「免出勤日」,亦有人稱為「空班日」),對服務業的排班有重大的影響,以下將說明符合勞基法規範的排班方式。 【 Step 1 】首先,需要遵守規範較嚴格的例假定,例假日的規定為: 除了「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以外,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出勤,因此應優先使勞工在每 7 日有 1 日的例假日,也就是不連續工作超過 6 天。 【 Step 2 】再來,安排「休息日」,可以有以下兩種做法。 (1) 在勞工同意、依法支付加班費且無超時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於休息日出勤。 (2) 利用安插休息日避免勞工連續出勤超過 6 日,使排班能夠更加彈性。 【 Step 3 】最後,符合加班費或是國定假日出勤的規定,可能有以下兩種情境。 (1) 在空班日工作:也就是勞工已經達法律所規定的工作時數上限,可以不需再出勤。若是雇主希望勞工上班,需徵得其同意,並與單日工作第 9 小時一樣屬於加班性質,雇主需支付勞工加班費,或是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以補休替代。 (2) 在國定假日工作:在勞工同意且符合雙倍薪資的前提下(國定假日的薪資介紹詳見下一段),雇主可安排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平日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 加班費時薪怎麼計算?一張圖表解決 6 大加班費計算問題 每週工時上限規定❗️根據勞基法第 32 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可在以下兩個狀況延長: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後,可將每日工作時數延長 4 小時,也就是每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可超過 46 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在職業工會同意/沒有工會但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可以 3 個月為一個單位實施延長工作時間的總量管控,採取每 1 個月不可超過 54 小時、3 個月內不得超過 138 小時的最高上限規定。 3.法定應放假日(法定休假日、國定假日)法源依據:勞基法第 37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法定應放假日有元旦、除夕前一天、除夕、春節(初一至初三)、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其他還有五一勞動節、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節日像是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僅限原住民勞工)。支薪與否:全薪加班規定:根據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且需額外發給月薪制勞工 1 日的工資(所謂的「雙倍薪資」)或是 1 日的補休,時薪制勞工則是給予加班費。雙倍薪資&加班費計算:以下同樣分別介紹月薪制、時薪制勞工的國定假日雙倍薪資&加班費算法,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了解 👉 月薪制、時薪制。延伸閱讀:【2026 行事曆】新增 5 國定假日!一文掌握 2026 年放假與請假攻略月薪制勞工 — 國定假日雙倍薪資&加班費計算方式 國定假日已支薪,因此雇主不須額外給付勞工例假日出勤的日薪,但須給予「加班費」。 國定假日加班 0-8 小時,8 小時內無論時長為何,都應支付勞工「1 日」的薪資(也就是常聽到的「雙倍薪資」)國定假日加班第 9-10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34(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國定假日加班第 11-12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67(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 範例一 】 前面提到的業務主管 Joseph 月薪換算成時薪是 225 元,因外國客戶的時間安排,需要在除夕當天與客戶實體開會並接待客戶搭機返國,整天的行程預計會花費 11 小時,除夕這一天的加班法算法如下:在第 0-8 小時,加班費為 225 x 8=1,800在第 9-10 小時,加班費為 225 x 2 x 1.34=603第 11 個小時,加班費為 225 x 1 x 1.67=375.75因此,Joseph 在除夕這天的出勤應該可拿到 (1)+(2)+(3) 約 2,779 元。【 範例二 】 Eric 為 Joseph 的下屬,月薪換算成時薪是 158.33 元,Joseph 已徵得 Eric 同意,Eric 將會在除夕這天一同與外國客戶聚餐並接送客戶到機場搭機,兩個行程合計預估 4 個小時,而他在除夕的出勤將可獲得 158.33 x 8=約 1,267 元。時薪制勞工 — 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 前面在介紹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時,提到現行法律規定休息日與例假日的工資納入最低基本時薪(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96 元),因此當工時勞工在休息日出勤,雇主不需額外給付勞工日薪,僅需依照加班時數、給予加班費。 然而基本時薪並未納入勞工休國定假日的工資,原因為何?由於不同產業的時薪勞工肩負不同的出勤義務,在國定假日出勤的勞工依法規可向雇主請求增加一倍的加班費,此時若國定假日增加的工資也納入基本時薪中,將造成國定假日未出勤的勞工,平白收入多一倍的工資,反而有損出勤勞工的權益。 因此,在國定假日出勤,對於每一位時薪制的員工來說都是「加班」,國定假日的加班費算法如下: 國定假日加班0-8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2國定假日加班第 9-10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34(一又三分之一的無條件進位)國定假日加班第 11-12 小時,加班費算法為時薪 x 時數 x 1.67(一又三分之二的無條件進位) 【 範例一 】 在公關公司擔任工讀生的 Kate 時薪為 196 元。客戶希望能在中秋節當天舉辦活動,包括佈置、活動、收拾總計需要 9 小時,主管在 Kate 同意後將他納入人力安排,中秋節這一天的加班費算法如下: 在第 0-8 小時,加班費為 196 x 8 x 2=3,136在第 9 小時,加班費為 196 x 1.34=262.64 因此,Kate 在中秋節這天的出勤應該可拿到(1)+(2) 約 3,398.64 元。 |其他規定:以下將詳細說明當國定假日撞到其他假日、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彈性放假當日需要出勤時的解決方式與規定。 【 情境 1 】例假日/休息日/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免出勤日剛好遇到國定假日→ 應給予補休 勞基法中的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都是獨立的,根據勞動條 3 字第 1030130894 號令,這三種假日若有重疊情形,雇主應該給予勞工補休;原住民族歲時祭儀雖屬國定假日,但若當天遇到其他國定假日,雇主也應給予補休。彈性工時的勞工:如果工時已經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又恰好在空班這天遇上國定假日,因為空班日屬於免出勤日而非假日,所以雇主不需給予勞工補假。【 情境 2 】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薪資怎麼計算?根據勞基法第 39 條,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如果勞工不同意,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雇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此規定適用於月薪制與時薪制勞工。小提醒 💡勞資雙方約定國定假日出勤時,建議以書面契約明訂調動的日期。(加班費計算方式按照下方介紹,若不放心也可註記於契約中)舉例來說,在餐飲業打工的 Ben 與餐廳老闆討論後,同意在除夕到初三共 4 天上班,並將這4天的國定假日延後到 3/1-3/4 休假。因此,除夕到初三對於 Ben 來說算是「工作日」,比照平常的工作日、領取基本工資,老闆不需額外支付 Ben 在國定假日出勤的工資。突發狀況 1 — 除夕到初三 Ben 臨時不能上班因為先前 Ben 已經和老闆約定好這四天要上班,屬於「工作日」,若他臨時不能出勤,應照請假程序辦理病、事、婚喪假等。老闆依據勞基法第 43 條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相關規定,減發 Ben 未出勤的工資。突發狀況 2 — 老闆臨時需要 Ben 在 3/1 - 3/4 上班若是 Ben 已經按照約定在除夕到初三上班,3/1-3/4 理應是他的休息日、不需出勤,但若是老闆需要 Ben 上班,則等於是請求 Ben 在「休息日出勤」,必須徵得 Ben 的同意,也應按照休息日的加班費算法、支付 Ben 薪資。【 情境 3 】彈性放假出勤,休假及薪資怎麼計算?近年因爲考量讓適逢週二、週四的國定假日能夠與週休二日配合,設計了「彈性放假」的制度,讓原屬工作日的週一或是週五提前/事後在休息日補班,使得國定假日能與週休二日形成連假。舉例來說,假設某年的元旦為星期四,對於比照政府行政機關放假和補班的企業來說,應該於元旦前一週的週六,也就是 12/27 先補班,讓原本是工作日的 1/2(星期五)能夠放假,因而有 1/1 (四) 到 1/4 (日) 的四天連假。對於這樣調整的企業來說,原先的休息日 12/27 變成了工作日、工作日 1/2 變成了休息日。如果雇主要求員工在彈性放假的這天,也就是休息日 1/2 出勤,應該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加班費;若是勞工不同意出勤,雇主也不可扣全勤,或是國定假日當日的工資。【 情境 4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日、公民投票,出勤的休假及薪資怎麼計算?投票日為例假日:不另補假、工資照給。投票日為休息日:不另補假、工資照給。若雇主要求勞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並根據勞基法第 24 條,比照休息日支付勞工薪資,且不可妨礙勞工行使投票/罷免權。投票日為工作日:放假 1 日、工資照給。不喜歡補班嗎?不需補班的職缺 都在這裡!4. 特別休假、年假計算法源依據:勞基法第 38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根據年資而定。到職 6 個月以上但未滿 1 年者,期間有 3 日的特休。到職 1 年以上但未滿 2 年者,期間有 7 日的特休。到職 2 年以上但未滿 3 年者,期間有 10 日的特休。到職 3 年以上但未滿 5 年者,每年有 14 日的特休。到職 5 年以上但未滿 10 年者,每年有 15 日的特休。到職 10 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 1 日的特休,加至 30 日為止。支薪與否:全薪加班規定:雇主若需要勞工於特休日出勤,需徵得勞工的同意。加班費算法:比照國定假日。其他規定特休沒在當年度休完:若勞工在年度終結時尚未休完特休假,可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延續到下一年實施,或是折為工資發給勞工。若勞工在契約終止(也就是離職)時尚未休完特休,雇主應發給勞工工資。時薪制勞工規定:在特休的部分,時薪制勞工與月薪制勞工的規定並無差別,每段年資對照的特休天數算法也相同。不過,根據勞動部所制定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雇主可依照時薪制勞工的工作時數按比例計算特休。【 範例 】在餐飲業打工的 Ben 每週只有三天會上班、每天八小時,每週總工作時數 24 小時。Ben 的同事 David 是月薪制勞工,每週工作 5 天、每天 8 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 40 小時。兩人都一樣有 2 年的資歷,David 可享有 10 日的特休,但是 Ben 與 David 的每週總工作時數為 3:5,因此老闆可將 Ben 的特休計算為 10*(3/5)=6 日。在找新工作嗎?特休優於勞基法的職缺 都在這裡!了解特休假完整權益 👉🏻【2026 特休大全】勞基法特休天數計算、特休換錢、離職及特休規定解析 快速了解其他內容 👉常態假別:例假日、休息日、法定應放假日(又稱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事件假別:謀職假、婚假、喪假、事假、家庭照顧假、公假一般生理假別:普通傷病假(通常稱病假)、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公傷病假、生理假生產育嬰假別:安胎假、產假、產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2026 國定連假與請假攻略二、事件假1. 謀職假法源依據:勞基法第 16 條適用對象:被資遣勞工計算方式:勞工在接到雇主的資遣預告後,為了找新工作可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每週有 2 日的工作時數(不一定要集中於 2 日,只要總時數不超過 2 日的工作時數即可)可以請謀職假。支薪與否:全薪2. 婚假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2 條與民法第 982 條,勞工結婚可享有 8 天的婚假。以登記日為基準,可在登記日前 10 日起 3 個月內請休,但若得到雇主同意,亦可於 1 年內請完。支薪與否:全薪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婚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範例 】 Amanda 計畫在 2025 年的 6 月 27 日登記結婚,法律保障她可在 6/17(登記前 10 日)到 9/17 這段期間請 8 天的婚假。由於事前已徵得老闆同意,Amanda 能在 2025 年 6 月 27 日 到 2025 年 6 月 27 日這一年間,自由安排這 8 天婚假。3. 喪假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依喪亡親屬的親疏程度,勞工分別有不同的喪假日數保障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 8 日。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可請喪假 6 日。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可請喪假 3 日。支薪與否:全薪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喪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4. 事假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無論年資,勞工一年內至多有 14 日的事假額度。支薪與否:無薪5. 家庭照顧假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勞工需要親自照顧家庭成員時,可請家庭照顧假,1 年不可超過 7 日。支薪與否:無薪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家庭照顧假期間的薪資,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8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視實際公務需求而定。支薪與否:全薪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公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6. 公假 快速了解其他內容 👉常態假別:例假日、休息日、法定應放假日(又稱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事件假別:謀職假、婚假、喪假、事假、家庭照顧假、公假一般生理假別:普通傷病假(通常稱病假)、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公傷病假、生理假生產育嬰假別:安胎假、產假、產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2026 國定連假與請假攻略三、2023 年 7 月 1 日起,已廢止新冠疫情相關假別1. 自2023 年 7 月 1 日起已廢止「防疫隔離假」法源依據:已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適用對象: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是集中檢疫的人支薪與否:若勞工生病並非雇主所致,雇主可自行決定是否支薪;若雇主願意給薪,則可以從當年的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扣除該位勞工薪水的 2 倍作為對雇主的優惠措施。特別補助:若勞工接受隔離時沒有支領薪資,可以申請防疫補償。(確診者不得領取防疫補償/已領取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能重複領取)其他規定:雇主不能以曠職、強迫勞工利用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延伸規定-1: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計算平均薪資時,防疫隔離假的請假天數以及工資不列入計算。延伸規定-2:根據 勞動部於2021 年 07 月 07 日說明,勞工快篩陽性或身體不適,請醫師評估確認或接受 PCR 採檢之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2. 自2023 年 7 月 1 日起已廢止「防疫照顧假」法源依據:已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適用對象:為照顧具備「防疫隔離假」條件且生活無法自理的對象其家屬支薪與否:雇主可自行決定,若願意給薪,則可以從當年的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扣除該位勞工薪水的 2 倍作為優惠措施。其他規定:雇主不能以曠職、強迫勞工利用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延伸規定:根據勞基法第 2 條第 4 款,計算平均薪資時,防疫隔離假的請假天數以及工資不列入計算。 自主健康管理可以請防疫隔離假嗎?👇 想要了解各假別的規定?歡迎直接點選綠字前往詳細的說明!根據勞動部於2020 年 01 月 22 日說明,未感染新型冠狀肺炎但是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特別休假」,或是與雇主協調工作時間。而勞動部於2022 年 5 月 16 日也宣布,COVID-19 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 3 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 7 天自主防疫,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 2 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 如果勞工有家庭成員需要自主健康管理,且需要勞工請假照顧的話,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家庭照顧假的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一年可請 7 日。雇主不得拒絕勞工因照顧自主健康管理的家庭成員所需的請假,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快速了解其他內容 👉 常態假別:例假日、休息日、法定應放假日(又稱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事件假別:謀職假、婚假、喪假、事假、家庭照顧假、公假一般生理假別:普通傷病假(通常稱病假)、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公傷病假、生理假生產育嬰假別:安胎假、產假、產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2026 國定連假與請假攻略 四、一般生理假別1. 普通傷病假(病假)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30 日。住院者,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支薪與否: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雇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雇主需補齊。其他規定:若是勞工經由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而且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是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其治療或休養期間,雖然並未實際住院,但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普通傷病假修法說明(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勞動部為保障勞工依法請普通傷病假之勞動權益,使其不受雇主之不利處分,新增《勞工請假辦法》第 9-1 條規定,說明如下: 一年內未超過十日 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累計未超過十日者,雇主不得因其請假而為任何不利處分(如扣考績、調職、減薪、解雇等)。 超過十日仍受保障 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超過十日,雇主進行人事考核時,仍應綜合考量工作能力、態度及實際績效,不得僅以請假日數作為不利評價或處分之依據。 爭議時由雇主負舉證責任 若勞工因請普通傷病假而遭不利處分,雇主須證明該處分與請假行為無關,否則即屬違法。 勞工可依法請普通傷病假,並應保留請假及醫療相關證明。如因請假遭受不利對待,可向公司申訴或向勞工主管機關尋求協助,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2.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5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規定之期限(未住院者一年 30 日內、住院者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未住院+住院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若是以事假、特別休假抵銷仍不足,雇主可要求勞工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以一年為限。支薪與否:無薪3. 公傷病假法源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6 條、勞基法第 59 條適用對象:全體勞工計算方式:勞工的休養、治療期間,無天數規定。支薪與否:全薪,但若醫療時間超過兩年仍未能痊癒,且經過指定的醫院診斷為喪失原有的工作能力,同時不符合勞保中的失能給付條件,雇主可以在一次支付 40 個月的平均工資後,免除往後的工資補償責任。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公傷病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4. 生理病假(生理假)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4 條適用對象:生理女性計算方式:每月可請 1 日生理假,一年以 3 日為限,超過 3 日則併入病假計算。支薪與否:不管是否併入病假計算,工資皆折半發給。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生理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 快速了解其他內容 👉常態假別:例假日、休息日、法定應放假日(又稱法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特別休假事件假別:謀職假、婚假、喪假、事假、家庭照顧假、公假一般生理假別:普通傷病假(通常稱病假)、普通傷病假留職停薪、公傷病假、生理假生產育嬰假別:安胎假、產假、產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2026 國定連假與請假攻略五、生產育嬰假別1. 安胎假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適用對象:懷孕女性計算方式:安胎假視為普通傷病假,休養期間無論是否住院,皆以住院傷病假計算。支薪與否:同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雇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雇主需補齊。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安胎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2. 產假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勞基法第 50 條、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產假之規定為何?適用對象:懷孕女性計算方式:勞工於分娩前後可有 8 週產假若是勞工在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可有 4 週產假若是勞工在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內流產,可有 1 週產假若是勞工在懷孕 2 個月內流產,可有 5 日產假支薪與否:若是勞工受僱 6 個月內請產假,產假期間工資折半發給;受雇滿 6 個月以上的勞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給。此外,後兩種產假(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內流產/懷孕 2 個月內但流產),雇主可不給薪。其他規定:上述的期間計算包含例假日。雇主不能因勞工請產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3. 產檢假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適用對象:懷孕女性計算方式:在整個懷孕期間,勞工可有 7 日的產檢假。支薪與否:全薪其他規定:跟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的解釋令,勞工可以「半日」、「小時」為單位請產檢假,雇主不可拒絕,但在擇定請假單位後不可變更。雇主不能因勞工請產檢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4. 陪產檢及陪產假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5 條、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 7 條適用對象:懷孕女性之配偶計算方式:勞工可於其配偶生產當日及前後合計 15 日,選擇 7 日請陪產假。支薪與否:全薪其他規定:雇主不能因勞工請陪產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5.育嬰假(育嬰留職停薪)法源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6 條適用對象:育有三歲以下子女的勞工計算方式:育有三歲以下子女且受僱滿 6 個月的勞工,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若撫育不止一個子女,在同一職位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期間最長以最年幼的子女撫育兩年為限。支薪與否:無薪其他規定:不論配偶是否就業,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選擇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雇主不能因勞工請育嬰留職停薪而扣發全勤獎金、影響考績、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於勞工的處分。六、2026 年國定連假&請假攻略2026 年國定假日與補班措施、年假怎麼請?2026 年總放假日數 120 日!以下整理了各連假的日期、天數以及對應的補班措施,如果想放個長長的假,也可以安排一下該如何請假。不管是想要提早放假,還是希望可以延遲收假,都幫你準備好了!如果想要更彈性掌握 2026 的國定假日資訊,我們也製作了上班族的 2026 連假行事曆,歡迎參考、分享給更多朋友👇上班族適用的 2026 連假行事曆,歡迎點擊右鍵下載儲存!備註:本文最後更新時間為 2025/12/29,法條如有更新請以政府公告為準。
People Operations
Dec 24th 2025

【2026 勞基法喪假規定】喪假怎麼請?帶你一次了解喪事請假辦法

不論是在職場或學校中,每個人難免會遇到需要請喪假的時候,然而,喪假怎麼請一直以來是許多人的困擾之一。因此,本篇文章會帶大家了解勞基法喪假規定辦法、喪假怎麼請比較好、直系親屬喪假與旁系血親喪假不同...等相關喪事請假問題。文章大綱 一、喪假天數期限多久? 二、學生、公務員、教師、勞工喪假規定總整一、喪假天數期限多久?勞工喪假天數依據勞基法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勞工喪假依喪亡直系親屬的親疏程度、喪假親等關係,分別有不同的喪假天數,如以下所列: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8 日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6 日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3 日公務人員 / 教師喪假天數公務人員喪假天數與教師喪假天數大多一致,唯二者所依循的法規分別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及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公務人員及教師喪假天數同樣依喪亡親屬的親疏程度、親等關係,分別有不同的喪假天數,如以下所列: 父母、配偶死亡者:15 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10 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5 日 然而,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 條及教師請假規則第 3 條」內容所示,除了直系親屬(法規中並無將內、外區分,故祖父母喪假與外祖父母喪假天數相同)外,旁系親屬中只有兄弟姐妹可以請喪假,其餘如舅舅、阿姨等旁系血親不能請喪假、只能請事假。二、學生、公務員、教師、勞工喪假規定總整理 勞工喪假規定喪假多久要請完? 勞基法並未明文規定勞工喪假應在幾日內請完,因此,理論上來說,即使勞工沒有在百日內請完喪假,仍可向資方提出請喪假要求。除此之外,喪假天數皆以「工作日」計算,不得包含週末(六日)、國定假日等例假日。 喪假證明文件要準備什麼? 在勞基法中,法規並未詳細規定勞工請喪假時應提供的文件內容,然而大多數公司通常會要求員工提供以下相關喪假證明文件: 訃聞 / 醫院所開立的死亡證明書親屬除戶證明戶口名簿等可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證明 喪假有薪水嗎? 依據勞基法第 43 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及勞工請假規則第 9 條「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所規定之條文,在法定喪假天數內請假,公司皆應正常給薪,且不得任意扣除全勤獎金。 喪假怎麼請? 建議在喪假請假時應「事前親自口頭向主管、人資說明」或「以書面方式陳述喪假事由及具體日數」並搭配請喪假所需的喪假證明文件。除此之外,勞工得以分次請喪假,請假時長應以「半天」為最小時限單位。 喪假沒請完怎麼辦?喪假沒請完可以請錢嗎?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台勞動二字第 80275 號函中說明,喪假主要目的在於處理喪葬事宜外,也同樣讓員工得以有充足時間休息、緩解失去親人的悲傷哀慟。勞基法上並無法源依據類似於特休未休折現、給予代金的規定,所以並不能因為喪假沒請完而請錢、折現! 公務人員/教師喪假規定喪假多久要請完? 不論是外公過世喪假或配偶父母喪假...等不同親等親屬喪假,公務人員及教師請假規定第 3 條中皆明定應於百日內請畢。其中,公務人員喪假及教師喪假也同樣皆以「工作日」計算、不扣除例假日。 喪假證明文件要準備什麼? 公務員喪假及教師喪假同樣應檢附相關喪假證明文件,包含訃聞 / 死亡證明書以及戶籍謄本等相關可證明親等與親屬關係之文件。 喪假有薪水嗎? 公務人員及教師在請喪假時皆應正常給薪,唯公務人員得另外申請「眷屬喪葬補助(生活津貼)」及「眷屬喪葬津貼(公保)」。 眷屬喪葬補助(生活津貼)補助標準:以事實發生日期當月薪俸額為準。父母 / 配偶死亡:5 個月薪俸額;子女死亡:3 個月薪俸額應在事實發生 3 個月內於員工入口網申請且附上相關文件證明眷屬喪葬津貼(公保)補助標準:按被保險人眷屬死亡當月起,往前推算6個月保險俸(薪)額之平均數計算。加保未滿 6 個月者,按其實際加保月數之平均保險俸(薪)額計算。父母 / 配偶死亡:3 個月薪俸額;子女年滿 12 歲未滿 25 歲死亡:2 個月薪俸額應在眷屬死亡日起 10 年內申請並附上相關文件證明 喪假怎麼請? 教師與公務人員請喪假時得以分次請喪假,每次請假應以「時」為單位請假。除此之外,應「事前親自口頭向人事說明」或「以書面方式陳述喪假事由及具體日數」並搭配請喪假所需的喪假證明文件。 學生請喪假規定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中所明文規定,學生請假規定由學校訂之,應參考各校規定辦法進行學生請喪假的流程。 本文最後更新時間為 2025/12/24,法條如有更新請以政府公告為準。 延伸閱讀:【2026 勞基法加班費&請假規定】特休加班費算法?年假天數計算?婚、病、喪假等 21 種假一次懂!
Career Planning
Jun 19th 2025

【離職大全】離職預告、漂亮離職信範例、離職證明書與勞基法離職規定全解析

得體的離職準備,讓你即使離職也能留下良好的印象想換工作嗎?如何離職比較得體?猶豫要不要提離職的你,是否考慮過其實不需要換工作、在現任職位上就能追求想要的東西?在提離職前,你思考過離職的得與失,並且準備好承受了嗎?若你已經下定決心離職,要如何確定此舉不會造成自己的權益受損?除了提交離職信、拿到離職證明書,離職還應該要做哪些事?離職後,又該怎麼與前公司/同事維繫良好的關係?無論你需要更全面的轉職思考,或是想確保自己在整個離職的過程都做得妥善得體(提離職的時間點、撰寫離職信或請公司提供離職證明書等),甚至只是需要一點跨出舒適圈的勇氣,就繼續往下看吧!本文大綱:提離職前:真的需要離職嗎? 是否準備好離職:財務/能力/心態 還沒準備好離職怎麼辦 決定離職:離職預告期要多久?如何好聚好散? 提離職的時間點(離職預告)與做法 離職信撰寫要素 & 辭呈範例 提離職後:特休怎麼辦?何時通知其他同事?交接有多重要? 離職後:可以怎麼思考?提離職前:真的需要離職嗎? 如果是明顯大有問題的狀況,像是公司違法、主管或同事間的相處造成嚴重的困擾、工作內容與 JD 或是個人職涯規劃背道而馳 ...... 等等,繼續待下去只是消磨生命甚至會危害到自身權利,當然是明哲保身、趕緊離職走人。除了上述那些「非走不可」的理由,在衝動遞出離職信前,建議先冷靜下來,好好思考一下是否有「非留下來不可」的理由。 離職,你準備好了嗎? 1. 財務上,你準備好離職了嗎?雖說談錢傷感情,但不談錢又太理想。工作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除了追求自我成長,最主要的目的無非就是賺錢謀生。如果你沒有計劃無縫轉職,而是打算辭職後再開始找工作,務必要確認自己在這段時間的財務無虞。一般來說,大企業的應徵流程常常是以月為單位,3 個月內的空窗期通常是可接受的,3-6 個月的空窗期則可能會視你過去是否也曾有類似的紀錄與頻率而定,而超過 6 個月通常都會引發對方的好奇心。因此,盡量將求職空窗期控制在 3 個月內,若你打算「裸辭」,則建議準備至少半年的儲蓄(現職月薪 *6)以備不時之需。延伸閱讀:長時間空窗期,履歷怎麼寫?面試怎麼說?2. 能力上,你準備好離職了嗎?除了錢,能力便是另一個現實的問題。離職後,你的能力可以找到更適合的舞台發揮嗎?這裡討論的能力是彈性的,不一定是說不好或是不足,而是「不適合」。當然,對於職場新鮮人來說,因為經驗尚淺,在遇到困難時,很容易就可以意識是自己的能力不足,必須多加學習。但是,對於資深的職場老鳥來說,有時可能比較難分辨自己是真的足夠專業,還是僅在現在的工作中得心應手、但卻無法將能力轉移至下個工作。在現代職場,學習是永無止盡的,不管是什麼資歷的工作者,都會面臨到自己陌生的專業,永遠都沒有準備好的一天。因此,當我們準備離職、轉換工作時,必須跳脫框架、更加客觀地審視自己的優勢。若現階段的能力無法引領我們往想要的方向前進,也許維持現狀比起離職會是較好的選擇。3. 心態上,你準備好離職了嗎?你是否想過:辭職後你的生活將會被什麼填滿?一開始,你可能會花很多時間休息,睡覺、追劇、看書等等。如果你本來就不是閒得下來的人,或是會因為沒有生產力、消耗存款而感到極度焦慮的人,離職後的你大概會覺得生活空虛沒有動力。要是又遲遲沒有適合的工作機會,便可能開始感到惶恐不安,甚至考慮起回去前一份工作的可能性。我們總會對於離職、不用上班的生活有美好想像,卻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裸辭。當看到朋友們都繼續過著正常生活、有固定收入,是否會讓自己的心態變得不健康?還能夠持續正面、積極地尋找下一份工作嗎?離職與工作轉換是個重大決定,為了讓自己處在備戰狀態找到最理想的工作,辭職前,請務必考慮待業狀態對自己的負面影響。延伸閱讀:真的該離職嗎?4 大想離職原因,分析離職的決定性關鍵 正在思考離職,卻還沒準備好提離職該怎麼辦?還沒準備好提離職,該怎麼辦? 如果你已經考慮過以上的 3 個面向,判斷自己並不適合馬上離職,但又對於現在的工作有強烈的排斥和無力感,可以怎麼改善呢?1. 離職不是唯一解:勇於尋求協助在職場上,有時我們會想要逞強、避免示弱,不希望讓別人覺得我們能力不足,這樣的心態常發生在對於自我要求很高的人身上。然而,沒有人是天生做什麼都很厲害,勇於發問、聰明發問,絕對是必備的能力。如果在工作上碰壁,勇敢向同事尋求建議吧!如果不希望讓擁有人事權力的主管知道太多細節,也可以詢問資深的前輩。也許你會發現,很多問題其實都有方法應對,也不需要利用離職來解決。2. 除了離職,你還能試試尋找內部的機會如果你離職的原因是想要跨領域,最有效率的方法大概是內部轉職。比如說你想從行銷轉職設計,可以先在公司內部接觸設計相關的專案、多和設計專業的同事交流,在保有現職的情況下學習新技能。但就算你學會、甚至精通了設計的能力,也有幾個小專案可以當作作品集,職場上有時還是會注重實務經驗,如果貿然離職,可能會陷入相關經驗為零的窘境。因此,內部轉職會是風險比較小、又能達到目的的選項,而且此時的你對於公司的產品、文化也都很熟悉,相信可以減少同時離職時轉換新領域和新公司的挫敗感。3. 想要離職嗎?先放自己一個長假有時我們對於現在的工作感到倦怠,是因為投入太深、缺乏客觀的態度,並不是真正想要提離職。此時,建議你可以放一個長假,讓自己抽離其中,嘗試用比較全面、第三方的心態去剖析遇到的難題是否有自己還能改善的空間。放棄總是容易的,但也許努力克服後,反而會有更好的結果。另外,也可以藉由放假的時間釐清幾個問題,比如說自己的目標在現職完全無法追求、一定要透過離職才能達到嗎?對自己來說各個目標的重要程度為何?該怎麼排序才能夠有最小的風險、最大的成效?除了讓思緒更加專注在自己身上以外,也可以藉此假期體驗離職空窗期的生活,是否能夠適應和維持健康的心態。延伸閱讀:不想上班怎麼辦?4 步驟擊退職業倦怠,找回工作熱情!決定離職:離職預告、提離職作法當你確定自己已經做出了謹慎的考量,決定離職後,這是你接下來要做的: 1. 離職一定要一個月前提嗎?參考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決定提離職時間 提離職,首先要滿足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離職預告期」所謂「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在開始討論各種離職的職場倫理前,我們至少都要做到勞基法所規定的「離職前預告」。根據《勞動基準法》的第 16 條規定,自願離職、非約定契約(像是約聘這類有規定僱用期間)的勞工,須在離職前根據年資提前預告。離職預告雖不是強制性的,但若沒有預告離職且雇主因此產生損失,資方有權要求勞工承擔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以下是各年資的離職預告規定: 工作三個月內:不需預告工作滿三個月但未滿一年:須於離職前十日預告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須於離職前二十日預告工作三年以上:須於離職前三十日預告 計算離職預告的日期時,是從提完離職後的隔天開始計算、不排除假日。舉例來說,若是一位到職 10 個月、希望在 8/11 日離職的勞工,須於離職前 10 日出離職預告,也就是7/31。提離職的形式沒有法律規定,大公司通常會有較完整的離職程序跟文件需要完成,若沒有離職前例或習慣的方式,建議利用公司的 e-mail 寄信通知。使用通訊軟體提離職雖然較不正式,但若公司文化能夠接受也不無不可。無論如何,切忌僅是口頭告知離職而未留下任何紀錄,未來若發生勞資糾紛,就沒有辦法證明你提出離職的確切時間。試用期離職/未滿三個月離職有什麼特別的規定?總結來說「試用期離職」和「未滿三個月離職」在法律上和一般離職並無不同。法律其實並沒有明訂所謂的「試用期」,雖然勞資雙方可以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共同約定試用期與正職員工的不同待遇,但是資方無權以「三個月試用期」影響勞工的離職權益。若是「未滿三個月離職」,在勞基法規定上並不需要離職預告期,不過基於職場倫理,還是可以提前知會雇主;若在三個月以上的試用期間決定離職,則只要根據年資在規定的時間點提出離職預告即可。正式提離職前:維護職場倫理,主動與主管 1 on 1建議可在正式提離職、發出離職信前,主動與主管約 1 on 1 討論。 尤其是若你對辭職還沒有很肯定,認為目前所遇到的問題可在現職上利用轉換職位、部門或是放個長假等等的方式來改善,那麼就更必須要在正式提離職前先釐清前述方法的可能性。如果你去意已決,並且確定這份工作不管有任何改變都不會留下來,那麼你可以在正式提離職、發出離職信前,禮貌性知會直屬的主管。建議可以用「討論職涯規劃」等主題和主管約一個下班前的時間,親自、單獨向對方提出離職的想法,並且表明離職時間、討論交接規劃等,讓整個告知離職的過程是平和理性的。當然,告知主管後,也別忘了寄一封正式的離職信作為記錄。離職雖是勞工的權益,但人事變動不免都會為企業帶來一些不便,相信大部分的主管都不會樂見下屬離職。因此,在正式提離職前先釋出一些訊息給直屬主管,以免造成任何因為措手不及所產生的尷尬,都可以讓你的離職過程更加得體。什麼時間提離職對於求職最有利?若沒有急於離職,可以根據自身條件以及所在地的文化、習慣選擇一個洽當的離職時間,以台灣為例:如果是新鮮人,適合你的職缺通常會在畢業季節大量釋出;如果是資深工作者,可以依公司規定的年終時間,領完年終再提離職,或是因應年後轉職潮,有時在 Q3、Q4 會釋出高階職缺,此時通常因人才的需求大於供給,福利薪資有較大的討論空間。2. 漂亮離職信 / 辭職信 / 離職書 / 辭呈撰寫要素 & 範例範本 撰寫離職信就跟婉拒一份工作或面試一樣,務求簡潔客氣,直接表明主旨、不需要詳細解釋離職原因(更不應交代過度主觀、批判性的原因),將自己應有的權利義務寫清楚即可,以下是撰寫漂亮離職信必備的三大要素:離職日期 如同前面在離職預告時所提到的,提離職與實際離職的時間很重要,是決定你有沒有辦法好好告別這份工作、不會在未來徒增困擾的關鍵。在離職信中,應該要清楚說明預計離開的日期、根據自己的年資確認提離職的時間是否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如果使用手寫的文件,尤其記得要押上提出離職的日期。概述離職原因 建議在離職信中用一兩句話簡單地概述離職的原因,不需要鉅細靡遺彌遺交代,可能是生涯規劃、身體健康因素等,如果真的沒有得體的離職理由,至少也可以稍微表達自己是經詳加考慮後才做出離職決定,並非衝動行事。另外,就算再找不到理由,也不要說謊,世界很小,尤其離職、換工作大多都還是會換到有關連的產業,撒下彌天大謊然後被抓包,對職場絕對有害。提離職後承諾會完成交接 前述的「概述離職原因」跟「提離職後完成交接」這兩點並沒有法律明文規定,比較偏像職場倫理的範疇。交接雖不是法律所規定的義務,但若是因為交接不善而造成公司損失,勞工仍有可能需要負擔損害賠償的責任。因此,不管離職的心意有多麽堅定、多麽著急,都請盡量完成交接,盡量減少人事變動帶來的不便。就算對要離開的公司有再多不滿,都不該用報復的心態處事,畢竟無法預測對方的心態如何、未來會不會對自己產生負面的影響。離職信 / 辭職信 / 離職書 / 辭呈主旨與範例離職信主旨:____(姓名)離職預告(主旨沒有固定的寫法,可根據公司文化客製化, 比如說較嚴謹的公司可再加上部門與職稱、活潑的公司可以用更親近的語句)Dear ____(直屬主管): 因為職涯規劃以及身體健康原因(此處概述離職原因),經過慎重考慮,決定向公司請辭____一職。感謝主管與公司這一年來的照顧和指導,讓我成長許多、也有不少收穫(可簡單表達對公司的感謝,客製化尤佳),我預計會工作到__月__日,並根據年資提前 10 日向您預告。 在正式離職前,我會將交接事項整理完畢,與主管及同組同事完成核對確認,以便後續新人交接(主動提出會承擔交接的責任),並且提供公司任何因應人事變動所需的協助。感謝您的體諒與幫忙,造成不便還請見諒。祝福公司業務順利蓬勃! ____敬上 __年__月__日 3. 提離職後:離職證明書、特休與離職交接 完成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後,接下來我們還有不少細節需要注意,才能完美優雅地轉身離開、留下好名聲。提離職後:離職證明書、特休與離職交接離職的同時維護自身權益 — 特別休假、獎金、年終、勞健保等 離職前我們通常會忙於交接,不好請假,此時別忘記維護法律給予的權利,將特別休假換成現金。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4-1 條,員工有權要求在年度終結或是契約終止時,將特休換成錢。(點此了解特休換成錢的計算方式)更多關於特休假的規定請看這邊 👉🏻2025 勞基法特休天數計算:如何換錢?離職怎麼辦?一次了解勞基法特休規定除了特休,最常見的離職權益紛爭大概就屬獎金了。發年終這件事,雖是台灣職場每年都會熱烈討論的議題,法律卻沒有明確規範細節,而是規定地較為彈性如下:就算在徵才說明/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中沒有明定年終獎金的細節,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公司仍須在年終結算有盈餘且員工沒有過失時,發予員工酬勞(可以是紅利分配、其他獎金等非「年終獎金」的形式)。對於不發年終的公司,勞基法並沒有列出罰則,但是員工可依法主動向公司請求給付。因此,年終獎金算是較為模稜兩可的權益,法律上對此的保障也較為被動。對於勞工來說,離職時較值得爭取的,則是在徵才說明/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中有明確寫明「年薪 14 個月」、「保障年終 2 個月」等等福利。特別要注意的是,勞基法沒有詳列獎金細節的規定,因此詮釋的空間頗大,建議勞工在受聘時詳閱勞動契約、與公司達成共識並有白紙黑字的法律效力紀錄,避免日後離職造成紛爭。(例如:年薪 14 個月中的 2 個月是否屬「年終」獎金?年終的定義為農曆年還是新曆年?若在年終前離職,是否可依在職時間比例請求年終獎金?發放年終獎金時需要在職嗎?)很實際的是,儘管法律保障勞工為自己爭取權利,有時職場上的實際狀況卻不見得會對勞工有利。在追求合法性的同時,也別忘了將離職後可能對職涯帶來的效應納入考慮,例如因為這個事件造成日後在同產業難以生存、影響到其他重要的同事和前輩等。此外,離職也應注意勞健保的變更。若沒有馬上開始新工作,以「日」計算的勞健保會在離職後立刻失效、自動加保為「國民年金」。而健保則是以「月」計算,因此只要在同一個月內離職並到職新工作,健保就不會有中斷的問題。到了新工作後,別忘了檢查公司是否依法、準時為你處理勞健保,以免對自己的權益造成損害!在合適的時機通知離職 離職雖不是罕見的事,卻可能依據各公司的狀況,對於人事異動有不同程度的敏感。一般來說,除了一定會知道的直屬主管以及負責交接的同事以外,其他利益關係人可以依照親疏、關聯性程度高低來決定通知離職的時間和方式:確定離職後可以當面告知的對象:直屬主管、交接同事、工作上關係密切的同事、當初面試自己進來的主管,如果已經有交接自己職位的同事,也可以一起拜訪重要的客戶和合作廠商。離職前一週可以電話通知的對象:合作密切的其他辦公室同事、次要重要的客戶與合作廠商。離職前一週~前三天可以信件通知的對象:前述兩種程度以外的利益關係人,可分為公司內部通知以及外部合作單位的通知。離職通知除了能讓這份工作接觸過的所有人都能掌握狀況以外,也可以在信中介紹交接職位的同事、留下自己的聯絡方式。雖不是必須要做的事,卻能讓收件人感受到你的細心和負責,也許能促成未來的合作也不一定。離職前做好交接工作 勞基法中其實並沒明確規定勞工在離職前有交接的義務,但是過往在勞動部解釋令中,的確寫明若因沒有完善交接而導致公司產生損失時,公司有權利根據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或第 227 條第 2 項向勞工提起損害賠償的告訴。而在現今職場中,交接工作的確也是離職程序中約定成俗的一環。交接除了是積極維護通常相較弱勢的勞工權益,更是在職場走跳時個人品牌經營的必須。兩個能力相當的員工,一個只求守法和完成基本要求,跟一個經常要求自己做到標準以上、細心考慮他人需求,哪位會留下更好的名聲,想必不需多言。離職後,需要離職證明書嗎?當你離職、準備到職新公司時,有時會遇到公司要求提出前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也就是證明你的工作經驗與你確實從前公司離職的事實,這時,就需要向前公司要求發予離職證明書。根據勞基法第 19 條的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因此不論你是依照正常程序提離職或被解僱,你都有權利請前公司提供離職證明書。而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上應該包含哪些內容呢?這一點,法律並沒有明文寫定,但根據勞動部的相關書函說明,離職證明書上應該包含勞工所擔任的職務、工作性質、工作年資和工資。 離職之後,一拍而散還是銘記在心? 離職員工的定位與關係 - 資方與勞工需要共同經營的課題除了極度不歡而散的離職外,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有從前公司帶走一些什麼的,而公司也因為這位員工曾經的加入而有所獲得。當勞工離職後,該如何經營和前公司、前同事的關係?相敬如賓、不聞不問,或是因應產業的關聯程度高低來決定有多深的聯繫,大概是勞工離職後與前公司、前同事最常見的關係。然而,除了留著薄弱的連結、等待有需要時再靠著往日的情誼請求協助以外,我們也可以思考該如何加強彼此的關係,提升雙向互動並為彼此共同謀求更多可能性。畢竟,無論是企業或個人在尋找新的合作機會時,有誰會比前員工、前公司更了解自己?因此,「校友會」的概念被不少企業運用在離職員工的經營上。LinkedIn 上就有超過 12 萬個企業的「校友會」群組,而 Fortune 雜誌的所排行的五百大企業中,有 98% 的公司都在其中,包括知名的管理顧問McKinsey、科技巨頭 Microsoft、FMCG 龍頭 PG 等。在這個時代,產業變動快速、人均壽命增加、社會結構持續改變,在同一間公司服務到退休的情況越來越少見,而我們該怎麼善用曾經關係密切的公司、主管、同事、員工等,在未來的每一步都為自己加分,是一個不容小覷的課題。準備好要找新工作了嗎?來試試 Cake 豐富的履歷工具 吧!
People Operations
Jan 29th 2023

你的責任制符合勞基法嗎?責任制也有加班費、假日和工時上限?破除責任制的 6 大迷思!

勞基法針對責任制規定的工時與工資身處台灣職場,應該蠻常聽到關於「責任制」的討論,舉凡是「責任制沒有所謂的加班和加班費」、「某某產業的公司員工都是責任制很正常」、「責任制就是把工作做完才可以,所以假日工作是合理的」等等常見的做法和規定,其實都是不合勞基法的!所謂的「責任制」來自 勞基法第 84 條 的規定,在特定的條件之下,勞工工時可排除勞基法 30、32、36、37、49 條的規定,包括工時上限、例假日與國定假日規定、女性夜間工時等。但是,真正符合勞基法的責任制工作其實不多,也並非雇主單方面可以規定的。關於責任制大家有不少誤解,也因為這些誤解而對勞工產生權益侵害。如果你常聽到主管以責任制要求你,或是身邊有親友因為責任制而苦不堪言,快來看看你們是不是真的屬於「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責任制工作」,或是更深入了解關於責任制的迷思與疑問,捍衛自己身為勞工的權益吧!一、所有工作都可以採用「責任制」?看勞動基準法怎麼說! 一份責任制工作,需要符合下列三個條件才符合勞基法: 1. 必須是勞動部指定的「工作者」才適用責任制請注意!此指的並非是「行業/產業」,也就是說,同屬一間公司的員工並不是每個人都適用責任制。比如說會計事務所的會計師適用責任制,但是會計事務所的行政人員就不適用。 根據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50-1 條,適用責任制的工作有以下四類:監督、管理人員:係指受雇主僱用,負責事業之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之受僱、解僱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之主管級人員。責任制專業人員:係指以專門知識或技術完成一定任務並負責其成敗之工作者。監視性工作:係指於一定場所以監視為主之工作。間歇性工作:係指工作本身以間歇性之方式進行者。 2. 勞資雙方須有「書面約定」責任制的權益約定內容包括前面提到可排除的勞基法第 30(工時上限)、32(延長工時)、36(例假日與休息日)、37(國定假日規定)、49(女性夜間工時) 條規定。 3. 這份責任制的書面約定需要提交當地主管機關報備。通常為 各地的勞工局,責任制工作雖然可以不需遵守前述的四條勞基法規定,但相關的調整都需要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可才能合法實行。 只要你的工作不符合以上的任一個條件,便不是合法的責任制。 二、責任制沒有工時上限,工作做完才算? 如同前面所說,一份責任制工作需有主管機關審查,勞基法把規定審核的權限指派給各地的勞工局,雖然勞基法沒有明定工時上限,但一般來說多數仍然一天不會超過 12 小時。無論如何,如果只是雇主單方面對勞工提出工時要求、沒有經過勞工局核查,都不是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責任制。 三、責任制沒有例假日? 勞資雙方可針對例假日協議調整,但不是完全取消。根據 臺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審查基準,責任制勞工需至少如同一般勞工的 4 週彈性工時規定,提供勞工每 2 週 2 日的例假日。 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可能有不同的標準,但只要是勞基法沒有明定的,雇主都不可單方面自行規定,而是需要通過勞工局的審核才行。 四、責任制也有加班費?工資怎麼計算? 沒錯!責任制也是有加班費的。只是法律規定中的責任制通常已把加班費折算在薪資當中,所以才會讓適用責任制的工作普遍起薪不低、表面上看起來沒有加班費。 如果你的工作適用責任制,就必須要了解勞基法所規定的責任制工資&加班費算法,確認自己的付出沒有白費!以下說明責任制的工資和加班費計算原則與方式。 1. 責任制屬於勞基法的管轄範圍內,不可低於基本工資 責任制屬於勞基法管轄範圍內,當然要符合月薪至少 27,470 元/時薪 183 元起跳。如果雇主以「責任制不適用勞基法」來提出任何要求,很有可能並不合法。 2. 勞基法規定的責任制工資計算方法首先,我們需要先知道一般勞工的工時與時薪如何計算。 (1) 一般勞工的平均每月正常工時數 一般勞工的一年總工作時數為每週 40 小時 x 52 週+8 小時(這 8 小時的由來:一年 365 天 — 52 週 x 每週 7 天=多出 1 天的工時沒有算到)=2,088 每個月的正常工作時數=2,088 ÷ 12=174 小時 (2) 一般勞工的基本薪資一位月領 27,470 元的勞工,其時薪為 27,470 ÷ 30 天 ÷ 每天 8 小時=114 元 / 時。 在 (1)、(2) 的基礎上,一位責任制的勞工每月工時若為 240 小時,他比一般勞工每個月多出的工時是 240-174=66 小時,這位勞工的基本薪資算法為:27,470(責任制勞工亦須符合基本薪資標準)+114 x 66(責任制勞工比一般勞工多出來的工時所得的薪資)= 34,994 元。 算到這邊,只包含了基礎的薪資,另外還需要計算這多出來的 66 小時的「加班費」。如果這位勞工每日的加班時間都是當日基本工時(8 小時)之後的前兩個小時(也就是一天共上班 10 個小時),他應得的加班費為 114 x 1.34 x 48=7,332 元。 因此,這位責任制勞工每個月的薪水不得低於 34,994+7,332=42,326 元。 由此可知,責任制的基本薪資與工時長短有直接的關係,需要依據約定好的工時計算基本薪資與加班費,如同上述的這位每月工時 240 小時的勞工,其月薪就需要至少有 42,326 元。如果雇主需要這位勞工工作超過約定好的 10 小時,也需要給予加班費,算法如同一般工時的勞工,為其時薪乘以固定的倍率。時薪制勞工也有責任制?基本工資怎麼算?時薪制勞工的責任制前提與月薪制勞工相同,包括需要勞動部所規定的工作者、勞資雙方須有書面約定、書面約定須經主管機關審核。時薪責任制勞工的基本薪資則以 183 元 x 核備過的每月工作時數總和,為合法的基本薪資標準。 五、責任制不用打卡? 雖然定義責任制的勞基法第 84 條排除了勞基法第 30 條關於出勤紀錄的規定。但是既然責任制仍有工時上限、仍有加班費,就代表出勤紀錄仍有其必要性。建議雇主與勞工還是要記錄出勤,未來若是在工時、加班費有所爭議時才能有所依據。 六、責任制應該隨 call 隨到?休假日、國定假日上班都很正常? 責任制勞工依然享有特休日與國定假日放假的權利,因此若是雇主希望勞工在這兩種假日出勤,需要徵得勞工同意並給予加班費,為時薪 x 當日工時。責任制勞工假日加班費計算 一位責任制勞工的月薪為 34,994 元,每月的工作總時數為 240 小時,若今日雇主要求這位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 10 小時,他的加班費算法如下。根據勞動部的公告,責任制勞工的時薪計算公式為月薪 ÷ 【240+(經核備之每月正常工時數 — 174)】因此這位勞工的時薪為 34,994 ÷【240+(240 — 174)】=115 元,這天的出勤加班費為 115 x 10=1,150 元。 看完這篇說明,你對責任制更瞭解了嗎?責任制原先是為了特定的工作所提供的彈性,卻因為對於勞動基準法的誤解,使得職場上普遍有對於責任制的錯誤運用,甚至導致部分雇主對於勞工無限上綱的要求。希望從今天開始你對於責任制有更明確的認識,從此無論是作為勞工或是雇主,都能更妥善地運用這份彈性、保障自己的權益!備註:本篇文章中的法條資料最後更新於 2023-09-14,若有任何更動請以政府公告為準。
Job Search Tips
Jan 29th 2023

找工作 12 大陷阱!責任制沒有加班費?試用期可以薪資較低?加班只能換補休?帶你用勞基法破解求職話術

找工作時,你都會怎麼談福利與薪資?在與企業接洽的過程中,有哪些細節要注意?那些看似無傷大雅的福利,是否潛藏話術的包裝、位於法律的灰色地帶?那些看似沒什麼問題的程序,是否可能讓你一不小心就吃虧?以下整理求職的 12 大陷阱題,幫助你完整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關於求職、到職與離職面試當下發口頭 offer 至少需要待滿一年才能離職、離職需要付違約金關於工時與加班費公司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彈性工時、上下班不需要打卡 加班只能換補休、沒有加班費 補班日不用補班,但是要請特休 加班前要先打卡下班關於薪資試用期薪資較低/低於基本工資;職缺寫正職,但入職後發現要先當工讀生 薪資寫面議,但只有前六個月薪資超過四萬元本薪不高但有各式各樣的津貼關於勞健保工讀生/兼職沒有勞健保勞健保要自己找工會保關於求職、到職與離職1. 面試當下發口頭 offer 企業有時為了儘速留住人才,會在面試當下口頭給出 offer。而勞動基準法中,並沒有針對勞動契約的相關規定,因此沿用 民法第 153 條 的說明:只要雙方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契約就成立。也就是說,只要你與企業都同意這份 offer,這個口頭 offer 就具有法律效力。 那麼,為什麼我們還常常聽到企業後悔給出口頭 offer、造成求職者損失的故事呢?主要原因有兩個: (1) 口頭契約舉證不易 如果想要訴諸法律途徑,必須要能夠證明企業的確曾以口頭發過 offer。既然是口頭,除非當下有錄音,不然事後舉證困難,如果企業不願意承認,法律也很難保障求職者權益。 (2) 勞資調解曠日費時、可能影響日後求職 如果身為求職者的你握有任何公司曾經發過 offer 的文字證據(完整的 offer letter 當然最好,或是 LINE 的訊息記錄也可),可以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包括要求履行契約、開立離職證明以利申請失業相關補助;如果已經從舊公司離職,則可以主張因新公司違約導致損失,依照民法求償。 但是一來這些程序讓人身心俱疲,二來雖然有機會爭取到一些財務補償,但於情於理基本上都不可能開始這份新工作,如果過程處理不好,也有可能影響到日後求職,因此大部分的求職者最後都會自認倒霉。如何應對「面試當下發口頭 offer」不輕信公司發出的口頭 offer,務必積極要求紙本/電子的 offer letter;同時,也不要放棄任何其他的工作機會。延伸閱讀:如何婉拒 offer 或面試不成為黑名單?婉拒信範本帶你把握 3 個要素,與企業好聚好散 2. 至少需要待滿一年才能離職、離職需要付違約金 你是否也遇過一些工作要求你簽訂契約,明令需要待滿至少一定的時間才能離職,不然就需要賠償違約金? 根據 勞動基準法第 15-1 條,雇主需要滿足「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不包含一般的公司內部課程、職前訓練等)」或是「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這兩個條件,才可以與勞工約定工作的最低年限。同時,培訓課程是否有足夠的價值、這項職缺的可取代性、第二個條件中的補償是否合理等三個面向,也可能影響這個契約是否成立。如何應對「至少需要待滿一年才能離職、離職需要付違約金」如果你的公司並沒有滿足這兩個條件其一,只是想要利用曾經簽過契約制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契約無效的訴訟;之後找工作時也要仔細斟酌。關於工時與加班費3. 公司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責任制」這個詞非常濫用,就算沒有直接寫在職缺說明中,相信大家常常聽到公司以「責任制」回答關於工時、加班費相關的問題。但是,責任制真的這麼普遍嗎? 事實上,勞動基準法中對於適用「責任制」的工作類型、產業類別都有詳細的規定。如果你應徵的工作並不在其中,就要小心公司可能違法了。(注意:需「產業」及「職位」都符合才算,比如說會計服務業的會計師適用責任制,但如果你只是會計事務所中的行政人員,公司便不可以責任制要求你。) 另外,就算你的工作確實符合法律所訂的責任制,不代表就沒有加班費! 責任制勞工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首先,需要先算出一般勞工的平均每月正常工時數如下👇🏻一般勞工的一年總工作時數:每週 40 小時 x 52 週+8 小時(一年 365 天 — 52 週x 每週 7 天=多出一天的工時沒有算到)=2,088每個月的正常工作時數=2,088 ÷ 12=174 小時接著,需要了解這位責任制勞工的基本薪資。一般勞工若是領基本薪資 26,400 元,其時薪為 26,400 ÷ 30 天 ÷ 每天 8 小時=110 元 / 時。若勞資雙方約定且經核備的正常工作時數為每個月 240 小時,且這位責任制勞工若是按月計酬,他比一般勞工每個月多出的工時是 240-174=66 小時,他的薪資算法為:(1) 基本薪資 26,400+110 x 66= 33,660 元(2) 若加班皆為每日的前兩個小時,加班費應為 110 x 1.34 x 48=7,075這位責任制的勞工本月薪資不得低於 (1)+(2)=40,735 元。 如何應對「公司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確認你應徵的職缺是否適用責任制規範,如果不適用但是公司仍然這樣跟你說,小心未來成為被壓榨的勞工! 4. 彈性工時、上下班不需要打卡 十點再進公司、事情做完就可以走、下班不需要跟任何人報備,相信很多人都嚮往這種自由彈性的工作環境。但是,「不需要打卡」這件事可能有違法的疑慮,為什麼呢? 根據 勞動事件法第 38 條、勞基法第 30 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1 條,雇主有記錄勞工出勤責任的責任、並有義務保存五年、應記載細至分鐘等。關於出勤的強制規定目的為保障勞工權益,包括是否落實休息時間、加班時間的認定等等。 當然,能做到確實賦予員工彈性工時的公司一定存在,法律如此規定也是為了約束想要鑽漏洞的雇主;如果公司的文化真的非常自由,也可以用通訊軟體等方式紀錄上下班時間,不失為是一種合法又便捷的做法。如何應對「彈性工時、上下班不需要打卡」接受 offer 前,可以多打聽該企業如何核發加班費、如何控管休息時間等,來觀察是否有具體紀錄員工的出勤。5. 加班只能換補休、沒有加班費這大概是很常見而且看似正確的作法,但其實是違法的喔!勞基法中規定,勞工的加班應以發給加班費為優先,並需要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將加班費換成補休。補休的期限如同特休,依照每間企業規定的一年標準(例如曆年制、週年制、會計年度、學年度之末日等)為期限,而且勞工若在期限內休不完或是離職,都可以要求換成錢。同時,就算勞工曾經答應將某次的加班費換成補休,雇主也不可依此作為常例,拒絕勞工日後要求加班費的權利。如何應對「加班只能換補休、沒有加班費」如果對於你來說補休比加班費重要,當然可以接受公司這樣的安排,但是如果你比較想要加班費,可依這些法令依法向雇主請求加班費;當然,如果在開始工作前就先探聽到公司有這樣的習慣,多半有遊走法律邊緣的情況,可以再審慎考慮要不要加入。6.補班日不用補班,但是要請特休「但是」後面接什麼很重要,補班日不用補班是福利,但是要求員工拿特休來抵是違法的!根據勞基法第 38 條,雇主不得拒絕勞工請特休、也不可干預勞工對特休的安排,像是要求在特定的日期(如補班日)請特休。不管雇主有什麼需求、希望勞工的特休都可以有特定的安排,都需要徵得勞工的同意。除此之外,也可以確認公司是否有勞資會議通過「依照人事行政局所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如果有,則需要依規定補班、彈性放假,不然就是依照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與例假日休假。無論是哪一種,只要公司想要強制排定你的特休日,都是不合法的喔。如何應對「補班日不用補班,但是要請特休」若是你已經開始在這間公司上班確實很為難,因為拒不請假、也不補班就是曠職。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你也有離職的本錢,可以向縣市政府的勞工局檢舉。延伸閱讀:【2023 最新請假攻略】薪水怎麼算?勞基法怎麼說?一例一休、21 種假、法律規定一次了解!2023 最新特休天數計算:勞基法怎麼規定?如何換錢?離職怎麼辦?一次解決特別休假的所有疑難雜症7.加班前要先打卡下班這是一個鑽漏洞的作法,很遺憾在職場中頗常見。就像前面 第 4 點上下班打卡提到的,雇主有記錄出勤的責任,因此需要要求員工確實打卡。但是在這個例子中,出勤紀錄沒有異常,但是勞工卻有加班之實,很明顯是違背了出勤紀錄用以檢視加班情況的作用。雇主想要規避加班費的核發、勞工工時的查核,表面上守法,事實上利用勞資雙方的不平等權力偽造記錄。如何應對「加班前要先打卡下班」如果你還不打算離職,也不好與公司撕破臉,就只能先從拒不加班、暗示公司的做法並不合法,慢慢試探公司的態度。如果你想要挺身而出,偽造出勤紀錄是觸犯了刑法第 215 條的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檢舉前記得要多方「蒐證」,包括加班的證據,例如晚上十點還在處理的 email、訊息等,以及當日的出勤紀錄、當月的薪資證明(說明確實沒有核發加班費)。關於薪資8. 試用期薪資比較低/低於基本工資 必須要再三強調,雖然常見企業以試用期為由訂出各種有條件的福利,但是法律並沒有明定所謂的「試用期」。也就是說,如果今年企業打算以試用期為由來和你討論各種條件,都屬於民法規範的訂定契約自由當中。若是勞資雙方都同意並達成有法律效力的契約,只要內容並不違法,就算你覺得自己吃虧,也需要履行。 但是,如果企業以試用期為由提出不合法的要求,像是到職的前三個月薪資低於基本薪資、假日出勤不另給加班費等等,這類違法的做法都構成契約無效,千萬不要上當了!職缺寫正職,但入職後發現要先當工讀生相信這也是很多人求職時遇到的窘境:明明應徵的是正職工作,入職後公司再以各種理由要求勞工從工讀生、助理開始做起。這樣合法嗎?可以從兩個角度去分析:(1) 工作內容與職缺說明不符在 就業服務法 中有針對徵才廣告不實的想關法律規定,通常會是罰金處置,但如果要依刑法控告公司有詐欺之嫌,因為刑法構成要件嚴謹(刑法第 339 條的構成要件:基於欺騙的意圖故意傳達錯誤資訊、使人陷於錯誤、因詐術處分財產、產生財產上的損害)且在這樣的情境中舉證不易,勞工較難控告成功。(2) 工作內容與勞動契約所載不符如果你已經跟雇主簽訂了勞動契約,而雇主給予你的職稱、待遇、要求完成的工作內容與勞動契約中雙方約定的明顯有落差,並符合勞基法第 14 條所定的條件,勞工可單方面終止契約,且因為屬於「非自願離職(資遣)」,可依法請求相關權利。(延伸閱讀:非自願離職而失業?完整權益指南: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失業補助)如何應對「試用期薪資比較低/低於基本工資」法律並無試用期的相關規範,也沒有允許雇主可因試用期就不需要遵守勞動基準法,勞工務必要熟悉法律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此外,也有不少企業明文試用期後才會調薪,這個做法雖無違法,但是如果在往來過程中已經感受到信任感不足,建議可考慮放棄,避免屆時企業不願兌現諾言、也不主動辭退,讓你左右為難。9. 薪資寫面議,但只有前六個月薪資超過四萬元 這個情況常發生在以業務獎金為主要薪資來源的工作,像是房屋仲介、獵頭等。根據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經常性薪資未達四萬元的職缺需於招募時告知,換言之,只要是可以僅寫「面議」的職缺,都必須達四萬元以上的「經常性」薪資。那麼,什麼是經常性薪資? 經常性薪資是指「按月發給」的薪資,可以包括本薪(底薪)、各式津貼、全勤獎金、績效獎金等,無論名目是什麼,都必須是「每個月都有的」。有些業務性質的工作會以高薪招攬人才,卻只有前六個月維持同樣的薪資水平,半年後就大幅調降,要求員工自行完成業務目標、以業務獎金補足,這樣做法不道德、也已構成違法。如何應對「薪資寫面議,但只有前六個月薪資超過四萬元」面試時詳問對方薪資結構,並注意聘僱契約上方是否載明月薪數字,且為常態的發給,避免到職後才發覺自己吃虧。10. 本薪不高但有各式各樣的津貼 同樣的薪資水準,有的職位是單純的本薪,有的職位是由各種伙食津貼、房租津貼、交通津貼等等費用加上本薪湊起來的,雖然拿到同樣數字的錢,兩者有什麼不同? 最直接的影響,便是勞保、健保、勞退的提撥。勞健保和勞退都是依照薪資級距分類投保的,而薪資是以「經常性薪資」為主,也就是上一題所說明的,必須要是「按月發給」的薪資。 因此,若是企業承諾給你的津貼並非固定按月發給,較低的本薪會直接讓你的勞保、健保、勞退投保金額降低,也就會造成你的權益受損。而不固定的津貼也會影響你的薪資穩定性,相信這也是大部分的人希望避免的。如何應對「本薪不高但有各式各樣的津貼」確認這份工作的薪資結構以及各項津貼發放的頻率、條件,再好好考慮自己是否可以接受。關於勞健保11. 工讀生/兼職沒有勞健保 有個觀念大家可以先釐清:勞健保不是福利,而是基本條件! 工讀生、兼職與正職員工的福利有差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勞基法的規範中同屬勞工,不得因工讀或兼職身份給予低於基本薪資的工資、要求超出勞基法規範的工時、拒絕讓勞工行使勞基法中賦予的請假權利等。而也因為具備領薪的事實,企業當然需要幫工讀生與兼職勞工保勞健保。如何應對「工讀生/兼職沒有勞健保」薪資、假期、勞健保等基本權益,都不會因為正職或是工讀、兼職身份而有所差別,如果發覺應徵的工讀或兼職職缺因此而有差別待遇,可以事先查證勞動基準法。12. 勞健保要自己找工會保 有些企業沒有明說不提供勞健保,而是提出一筆金額要求員工自己去保,究竟透過受雇單位跟透過職業工會投保,會有什麼不同? (1) 自己要負擔的保費增加 如果由企業投保,勞工自己負擔勞保費的 20%+健保費的 30%,但是由職業工會投保則需要負擔 60%。 (2) 無法申請失業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工與職業工會之間沒有僱傭關係,因此一些以此僱傭為前提的給付和津貼就無法申請,包括失業給付、育嬰的留職停薪津貼、提早就業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全民健康保險費等。 (3) 沒有勞工退休金提繳 透過一般企業雇主投保,雇主須提繳 6% 的勞工退休金,但是如果透過職業工會投保便沒有這 6% 的提繳。 職業工會投保是提供給沒有固定雇主或是自營企業的勞工,像是家教、計程車司機、小吃店等,並非用來作為一般企業勞工的投保選項。如何應對「勞健保要自己找工會保」如果你的雇主要求你自行投保勞健保,十之八九是想要規避負擔勞健保以及勞退,像這樣連基本權益都不願意維護的企業,未來不知道還有多少風險要勞工承擔,建議走為上策!整理完上述 12 個求職陷阱,不知道你聽過或是遇過哪些呢?或是你曾經聽過某些雇主抱怨勞基法規定太嚴格、不符合現實所需等,確實在極度自律、道德的勞資關係中,有些瑣碎的法律規定可能會顯得綁手綁腳,但也確實是因為職場中存在權益受損的狀況,才會讓勞工相關的法律規定越來越嚴謹。無論你是勞方或是資方,都期待我們能勇於拒絕不尊重專業價值與人力資源的雇主、兼顧企業與人才的成長,共創更好的職場環境。
People Operations
Jan 3rd 2025

薪資結構完整解析!掌握勞基法與設計要點,打造完善薪酬制度

薪資結構是企業薪酬管理的核心,不僅影響求職者的選擇,也關乎企業的競爭力和人力資源管理。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新創公司,設計合理的薪資結構都是留住優秀人才的關鍵。本文將介紹薪資結構是什麼,帶你了解薪資結構的組成要素,分析為什麼薪資結構重要,以及企業該如何設計薪資結構,協助企業打造公平、高效且具競爭力的薪酬管理體系。文章大綱一、什麼是薪資結構?薪資結構為什麼很重要?二、薪資結構的組成 4 要素!來看看勞基法怎麼說?三、企業如何設計薪資結構留住人才?只需要這 3 步驟 一、什麼是薪資結構?薪資結構為什麼很重要? 薪資結構由「固定薪資」和「變動薪資」兩大類別所組成,是薪資組成的基礎,同時也是企業管理薪酬標準的系統性框架,涵蓋本薪、津貼、獎金和員工福利等部分。當公司建立完善的薪資結構,便能確保薪資體系的公平性,穩定公司財務健康度的同時,也吸引優秀人才前來應徵。以下我們整理了 5 個良好薪資結構所帶來的優勢: ▎吸引和留任人才 薪資結構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關鍵。當員工對於公司薪資制度感到滿意,才更有機會吸引潛力人才,並激勵員工,留住關鍵人才。 ▎提升員工士氣和生產力 設計良好的薪資結構有助於提高員工士氣,許多公司薪資結構都包含了變動薪資,如業績獎金或專案績效獎金,根據員工表現狀況給予獎勵,讓他們感受到重視並為之努力,提高整體工作生產力。 ▎確保公平性和透明度 公平透明的薪資結構可避免內部糾紛,並促進員工對企業的信任感。同時也需確保員工之間的薪資差異是源自於客觀標準而非主觀判斷,有助於建立公平的職場環境。 ▎支援公司策略和目標 薪資結構制度應與企業長期目標一致,配合策進長遠發展。舉例來說,企業若希望可以穩定與重點舊客戶合作,薪資結構中就可以設置續約獎金。 ▎有效控制人力成本 合理、有效分配資源、降低不必要支出,也是薪資結構的重要意義。避免過高或過低的薪資給付,可妥善控制人力成本,提升資金運用的靈活度。 二、薪資結構的組成 4 要素!來看看勞基法怎麼說? 薪資結構分為「經常性給予」以及「恩惠性給予」。根據《勞基法》,「工資」為經常性給予,意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常見項目包含本薪、伙食津貼、職務加給、交通津貼等。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規定,「恩惠性給予」則是公司根據特定情況或是額外的表現來發放的獎金,例如:紅利、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差旅津貼、醫療補助費、婚喪喜慶賀禮或慰問金等皆屬之。 薪資類別薪資項目常見項目與說明固定薪資本薪又稱為底薪,依照勞工的工作價值所獲得報酬,不包含加班、津貼等其他額外費用經常性薪資/津貼定期獲得的報酬,例如:職務加給、伙食津貼、交通津貼、夜班津貼、專業津貼變動薪資獎金績效獎金、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等其他(非現金)員工福利/保險健保、勞保、退休金及帶薪休假等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包含什麼項目呢?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基本工資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根據《勞基法》,自民國 113 年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 27,470 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 183 元,只要是正常出勤之工作,不得低於上述基本公司,否則就可能違法。 許多人可能會疑惑本薪是什麼?基本薪資等於本薪嗎?答案是否定的。基本薪資除了本薪外,每個月經常性給予,如交通津貼、主管津貼、交通津貼,屬於固定薪資也可列入基本薪資。延伸閱讀:最完整的薪資大全,一次搞懂 2025 年最新基本工資、基本時薪制度 ▎經常性薪資/津貼 津貼通常是考量員工職位、證照、工作地點等原因給予的加給,例如因擔任管理職位的主管津貼、因通勤路途遙遠提供的交通津貼。若是這些津貼會固定給予,就會被視為經常性薪資。 ▎獎金 獎金不屬於固定薪資,而是針對員工的表現或公司營收狀況所發放的額外報酬。常見獎金類別如年度/季度獎金、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等,發放時間和條件依企業規範決定,且不會固定出現在薪資單中,因此屬於變動薪資。 ▎福利/保險 福利是以「非現金形式」發放的報酬,舉凡退休金、帶薪休假、員工福利金等。雖這些福利無法直接計入基本薪資,但對於人才留任與吸引關鍵人才相當重要。有些人會疑惑基本工資有含勞健保嗎?答案是否定的,但為雇員投保是雇主的法定義務,即便未寫明於職缺資訊中,但雇主有義務為受僱者投保勞健保。勞動部薪資結構範例-薪資單延伸閱讀:薪資明細是什麼?面試時要求提供薪資證明怎麼辦? 三、企業如何設計薪資結構留住人才?只需要這 3 步驟 薪資結構設計3步驟 設計薪資如何實際應用?設計上需衡量多個面向,才能打造良好且健康的薪資結構。遵循以下三個步驟讓你設計更輕鬆: ▎薪資結構需求分析 對內,企業需要評估內部現有制度,是否公平、公正、透明?各個職位的價值與責任是否符合薪酬定位?對外,則需了解整個產業的需求、同地區競爭對手的薪酬策略,以更好的制定薪資結構。 ▎確立薪資結構範圍 根據內外部分析結果,制定適合企業的薪資級距,需定義每個職位的底薪,同時也要確認各項津貼、獎勵制度的計算方法。以下是 4 種常見的薪資結構類型: 薪資結構類型定義特點寬頻結構減少薪水等級,增加調薪的範圍彈性高,適合快速成長的組織,鼓勵跨部門技能發展階梯結構固定薪資階梯薪資級距明確,升遷制度清晰,適合層級管理嚴謹的組織職級範圍結構按職級與範圍設計薪資平衡靈活與穩定性,適合多層級且職位區分明確的組織基準結構依市場薪資基準制定薪酬對市場變化反應靈敏,適合競爭激烈或敏感行業 ▎薪資結構調整機制 薪資結構設計並非一成不變,隨著市場發展與公司規模擴張,應定期檢討與調整獎薪制度,制定薪資調整的標準和流程,如績效評估、晉升制度,以及外部市場薪資水平的變動,確保薪酬體系的持續有效性。 最後,薪資結構設計規劃需留意公平性、具有市場競爭力、明確的考核標準與升遷管道,完善的薪資結構能吸引人才、提高滿意度並提升生產力,為企業與員工帶來雙贏局面。 為幫助企業了解產業趨勢變化並靈活調整薪酬設計,全方位吸引關鍵人才,國際人才社群平台 Cake 發布《2024 Cake 軟體科技業薪資報告》,歡迎企業索取科技業薪資報告,以掌握最新市場脈動,確保企業發展在產業中保持領先,也同時確保薪資條件具備競爭力。延伸閱讀:Cake 2024 科技業薪資報告:一窺 4 大招募趨勢、哪類工作薪水成長最快?
People Operations
Apr 13th 2026

【2026 最新】工讀生與雇主必知:工讀生打工時薪、勞健保、加班費與特休規定

相信大家在學生時期或多或少都有打工的經驗,但身為工讀生,其實很多時候並沒有好好了解自己的權益;而若你身為雇主,可能也經常因為複雜的法律規範感到頭痛,對於工讀生、兼職人員的雇用細節也不完全清楚。 今天這篇文章,將從大家最好奇的問題下手—勞基法中的工讀生打工時薪怎麼計算?工讀生打工有勞健保嗎?扣多少?工讀生有特休假可以請嗎?那些關於工讀生的必知知識,如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時與時薪加班費的計算等,都一次在本文中介紹!希望讓求職者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應徵打工、面試工讀生職位時更加謹慎;而雇主也更明白相關法定義務,不再誤觸法律。文章大綱一、工讀生打工的時薪如何計算?(2026 最新)二、工讀生時薪的加班費如何計算?三、工讀生、PT 的工時有最低時數的限制嗎?四、工讀生也有勞健保嗎?打工勞健保扣多少?五、工讀生有特休假嗎?有哪些休假規定?六、工讀生有年終獎金嗎?七、工讀生須遵守的義務 一、工讀生打工的時薪如何計算?(2026 最新)如果你是工讀生、打工工作或兼職工作者:工讀生打工的時薪怎麼算呢?勞動部決議調漲 2026 年的勞基法最低時薪,基本時薪(每小時基本工資)從原先的 190 元提高到 196 元,約 3.16% 增幅;而若雇主是以月薪為計算基礎,則最低工資也將從 28,590 元提高到 29,500 元,有 3.18% 增幅。因此若在 2026 年的國定假日仍有安排打工的工讀生,則打工的時薪最低須以基本工資的 2 倍計算,也就是 392 元。若你是將在 2026 年尋求工讀、打工機會的工讀生,記得以此打工的時薪為基準和雇主協議薪資;若是延續 2025 年的工讀職缺,也可留意雇主是否依據 2026 年的勞基法最低時薪標準給薪。 如果你是雇主:不論名稱為工讀生、兼職人員、計時人員或 PT 人員,只要是法定工作時間比全職員工短,也就是每週的工作時數低於 40 小時,在勞動部的規範中都屬於「部分工時勞工」。儘管以台灣來說,大部分雇用「部分工時勞工」的雇主都會以時薪制來支付工讀生薪水,但其實使用月薪制來計算並支付工讀生薪水也是方法之一,只是視工讀生打工的時數不同,以時薪制和月薪制計算薪水的結果也會不同。另外,也由於最低時薪將在 2026 年調整,分別增加為基本時薪 196 元和月薪 29,500 元,雇主也需注意以此標準給薪。假設大成企業預計在 2026 年雇用工讀生,工讀生打工的工作時間為週一到週五每天 5 小時(全職員工的 0.625),則大成企業在 2026 年的 1 月最低應該付給工讀生多少薪水呢?若依基本時薪 196 元和月薪 29,500 元計算,按時薪制計算:196 元 x 22 天 x 5 小時=21,560 元按月薪制計算:29,500 元 x 0.625=18,437.5 元 二、工讀生時薪的加班費如何計算?如果你是工讀生、打工工作或兼職工作者:請記得只要有加班,就可以領加班費(附上加班費試算系統)詳細的工讀生加班費計算方法也可參考下方範例;如果是國定假日等假期仍有安排打工,打工時薪也會至少以勞基法最低時薪的 2 倍計算,工讀生在拿到薪資單時可以仔細核對,也別忘記與雇主確認企業的加班規定與加班費如何計算。如果你是雇主:根據勞基法第 24 條,不論是打工的工讀生或全職員工,只要加班,雇主都必須給予加班費,而且工讀生打工的加班費也須按照勞基法的規定計算。並且依照勞基法第 32 條,以一天正常的上班時數 8 小時來說,不可以加班超過 4 小時,工讀生打工的時數也同樣適用此規定。 工讀生打工的加班費計算(時薪制)如果工讀生平日打工的加班時數在 2 小時以內:加班費的時薪應該依照平日的每小時工資,再加給 ⅓ 以上,也就是(時薪 x 時數 x 1.34 倍)。工讀生在平日加班超過 2 小時: 2 小時以內的的工讀時數,以上述的規則計算;另外超過 2 小時的部份,則加班費時薪應該要再加給每小時工資的 ⅔ 以上,也就是(時薪 x 時數 x 1.67 倍)。也就是說,假設工讀生在 2026 年的週一(非國定假日)加班了 4 小時,則這位工讀生當日的加班費應為(196 元 x 2 小時 x 1.34)+(196 元 x 2 小時 x 1.67)= 1,180 元(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三、工讀生、PT 的工時有最低時數的限制嗎? 如果你是工讀生、打工工作或兼職工作者:法律並無規定工讀生打工的最低時數,視企業規定而有不同。但勞基法有規定每日及每週的工作時數上限,以工讀生打工的時數來說,就是每天的正常打工時數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則不能超過 40 小時。 推薦職缺 如果你是雇主:雇主雇用工讀生或其他「部分工時勞工」時,除了須遵守勞基法規定,每天勞工的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不能超過 40 小時之外,若有需要工讀生加班,雇主也必須遵照我們在上一段落中提到的加班時數限制,工讀生一天不能打工超過 12 小時、且一個月不能超過 46 小時。 四、工讀生也有勞健保嗎?打工勞健保扣多少?工讀生的健保如果你是工讀生、打工工作或兼職工作者:一般來說,若工讀生打工的工作期間大於 3 個月,而且每個工作天皆有上班;或是工作期間大於 3 個月,而且每週工讀的總工時大於 12 小時,則雇主需要幫你投保健保。但假設你打工的期間少於 3 個月,則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在雇主這邊加保,或是維持原來參加健保的方式,避免短期內加退保轉換的時間差與轉換的麻煩。 工讀生打工勞健保中「健保」部分扣多少?依照這份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可以知道月薪資總額對應的月投保薪資,再依現行法規規定的勞工/工讀生健保應負擔比例,可整理勞工/工讀生應負擔的「健保」金額計算公式為:投保薪資 × 5.17% (健保費率)× 30% (勞工負擔比例)× 1(假設無撫養眷屬)依照這個公式,即可算出工讀生應自行負擔的健保金額。如果你是雇主:若雇主雇用的是打工期間大於 3 個月,且每個工作天都有排班打工的工讀生,則你必須替工讀生投保健保;若你雇用的是打工期間大於 3 個月的長期工讀生,但並非每個工作天都有排班打工,則再依工讀生每週打工的總工時判斷,若每週的總工時大於 12 小時,雇主也同樣要替工讀生投保。如果沒有依法替工讀生投保健保,或者高薪低報的話,雇主有可能會被處 2-4 倍的罰鍰。 工讀生的勞保與勞退如果你是工讀生、打工工作或兼職工作者:只要你是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的員工,而且在員工人數超過 5 人的公司單位工作,不管是全職、兼職還是工讀生,雇主都需要幫工讀生投保勞保,而且必須在到職日的第一天就有勞保的保障。如果工讀生是在員工人數少於 5 人的小型公司單位打工,則不在勞保強制投保範疇中(但仍適用自願投保),不過雇主還是必須幫工讀生投保就業保險(就保)和提繳工資的 6% 作為勞工退休金(勞退),未來如果要申請失業給付或退休金才不會受到影響,這兩者也都是工讀生打工就職第一天就該有的保障。 工讀生打工勞健保中「勞保」部分扣多少? 依照這份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可以知道月薪資總額對應的月投保薪資,再依現行法規規定的勞工/工讀生勞保應負擔比例,可整理勞工/工讀生應負擔的「勞保」金額計算公式為: 月投保薪資 × 12% (勞保費率) × 20% (勞工負擔比例) 類似上述所說的健保計算方式,根據此公式也可算出工讀生應自行負擔的勞保金額。 如果你是雇主:只要你的公司雇用人數在 5 人以上,就需要成立投保單位幫員工保勞保,而且不論員工的職位為何,是工讀生、短期打工人員、計時人員、兼職工作者或正職員工,都必須在員工的到職日投保。另外,雇主也需注意的是,就算你雇用的工讀生或兼職工作者原先已有一份正職工作,也必須協助加保勞保,因為勞保是可以重複加保的。至於勞退,雇主也應該在工讀生到職日當天就辦理,而且根據勞基法的規定,按月提繳不得低於每月工資 6%。此外,勞退也和勞保一樣,就算你聘用的短期工讀生或兼職工作者已經在其他公司上班,你還是需要協助提撥勞退金。 雇主如何替工讀生加保勞保、提撥勞退?整月在職的工讀生:若是已經約定好工作期限而雇用的工讀生,儘管有可能是週一至週五打工 4 小時、固定排班假日的工讀生或只待 2 個月的暑期工讀生,但雇主仍需要替工讀生整月加保,只要再按照每個月給工讀生的新增總額來填寫申報勞保即可。同時,雇主也同樣需要申報整月、提撥 6% 勞退金,勞退的級距可以參考勞動部的「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非整月在職的短期工讀、打工:就算只是 3 天活動的工讀生、一週的計時人員等,雇主都還是需要依法投保勞保,並在到職日加保、離職日退保就可以了,不然雇主也有可能會被處 2-4 倍的罰鍰。至於勞退部分,雇主須以工讀生的日薪乘以 30 天換算成月薪標準後,再對照我們上一個段落中提供的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用該分級表中的金額乘以天數來申報。 五、工讀生有特休假嗎?有哪些休假規定? 如果你是工讀生、打工工作或兼職工作者:除了按照勞基法第 35 條,工讀生每工作 4 小時,都應該至少休息半小時之外,工讀生打工也要按照一例一休的規定,每 7 天中應該有一天是例假日、一天是休息日。遇到國定假日等,工讀生都應該休假,除非雇主有和工讀生約定好在國定假日打工,才依照加班費的規定給予打工的薪資並加班。工讀生的特休假也適用於勞基法的規定,不過由於工讀生的打工時數和正職員工不同,因此通常雇主會以「特休時數」的方式給假。 如果你是雇主:根據勞基法規定,不論是打工的工讀生或全職員工,都適用一例一休與特休假規定。不過因為通常工讀生不像全職的員工,每週都擁有完整 40 小時的工作時數,雇主便可以依照實際的打工時數計算出特休假的時數或天數給工讀生。此外,依照勞基法的規定,工讀生在打工的工作期間皆擁有請公假、婚假、喪假、病假與事假的權利,請假時數也依照工讀生每週的實際工作時數,對照勞基法的規定依比例計算。根據勞基法的規定,不管任職多久,每一年都有 30 天半薪病假的權利。因此假設工讀生每週打工時數是 20 小時,為正職員工工作時數的一半,則這位工讀生每年可以擁有的半薪病假為 15 天(120 小時)。 勞基法特休假的規定 工作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者,有 3 日特休假工作 1 年以上未滿 2 年者,有 7 日特休假工作 2 年以上未滿 3 年者,有 10 日特休假工作 3 年以上未滿 5 年者,每年有 14 日特休假假設工讀生每週打工的時數為 25 小時:工讀生每週的打工時數為正職員工作時數的 5/8(0.625)倍,則當這位工讀生打工的工資滿半年時,他可以有的特休假就是(3 天 x 0.625)=15 小時或 1.875 天。 延伸閱讀:【2026 特休大全】勞基法特休天數計算、特休換錢、離職及特休規定解析 六、工讀生有年終獎金嗎? 如果你是工讀生、打工工作或兼職工作者:其實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的差別,只在於工讀生通常是用「時薪」計算打工的薪水,全職員工基本上都是以月薪制為給付方式,除此之外,在勞基法中這兩者的權益並沒有不同。因此許多全職員工應有的權益,像是勞健保、加班費、特休假或病假等規定,工讀生也一併適用。唯有如年終獎金、三節獎金、額外休假等福利,由於不屬於勞基法所保障的範圍,通常都視雇主與企業規定而為之,因此工讀生不見得會有相關的福利,建議可以在面試前先詳閱企業規定,或是在打工面試時和雇主確認清楚。 如果你是雇主:工讀生也和全職員工一樣,屬於勞基法中保障的「勞工」範疇,擁有勞健保、加班費、特休假等權益,因此常見到雇主在 JD 中提到「享有勞健保福利」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對雇主來說,提供給勞工的「福利」應屬勞基法不保證的範圍,像是年終獎金、三節獎金、額外休假、免費茶水零食等,視企業規定而有所不同,也有些企業會依據正職員工和工讀生給予不同的福利。不過,儘管非勞基法保障的福利範圍,雇主也應於面試或簽訂勞動契約時和員工和工讀生說明企業福利的範疇,並在合約中註明清楚。 七、工讀生須遵守的義務 打工的工讀生和全職員工相同,只要和雇主簽訂了勞動契約,就必須遵守打工的工作守則、保護營業或技術上的機密,欲離職時也須遵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間」,依據年資提前預告雇主,並不能夠因為自己是工讀生,就可以想要任何時候離職就離職。 勞基法「離職前預告」的規定 工作 3 個月內:不需預告(但若與雇主達成協議,則依此為主)工作滿 3 個月但未滿 1 年:須於離職前 10 日預告工作 1 年以上未滿 3 年:須於離職前 20 日預告工作 3 年以上:須於離職前 30 日預告 不知道上述說明,有沒有解決你對工讀生打工的時薪、勞健保、特休與其他相關打工資訊的疑惑呢? 如果還是不太確定,身為工讀生的你可以透過勞動部的「工讀生權益專區」了解詳情;身為雇主若需要僱用工讀生,也能夠從勞基法中查找相關資訊、深入研究細節。希望大家都能更清楚身為工讀生與雇用工讀生的權利及義務,讓職場的打工環境更加有保障! 推薦職缺 延伸閱讀:加班費時薪怎麼計算?一張圖表解決 6 大加班費計算問題
People Operations
Apr 13th 2026

最完整的薪資大全,一次搞懂 2026 年最新基本工資、基本時薪制度

薪資是員工最重要的權益,因此了解基本薪資、基本時薪的相關規範十分重要。我們將仔細的分享勞基法最低薪資的規定、各個狀況下的薪資計算公式和不足月薪資計算方式,希望各位看完這篇都可以更了解基本薪資的規則喔!文章大綱 一、基本工資、基本時薪一次搞懂二、2026 基本工資、最低時薪看這裡三、基本薪資計算方式和應包含的項目? 四、基本工資相關規定要清楚 一、基本工資與基本時薪介紹&查詢方式一次搞懂!基本工資、最低時薪介紹基本工資也就是最低薪資,基本工資的定義是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所獲取的薪資,而這不包含加班、休假和例假日多工作的報酬。而基本工資又可以分成兩種:月薪及時薪,曾經台灣有以最低日薪為標準,不過後來就僅剩下基本工資和最低時薪的概念。 而現在台灣的基本工資由勞動部規範,依據勞動基準法,工資以勞工與雇主雙方協議即可,不過最低限度就是不能少於基本薪資。由於台灣目前的最低工資法還沒通過,所以基本工資都還被規範在勞動基準法中。基本工資查詢方式 那要如何查詢基本工資呢?只要到勞動部的網站,沿著「業務專區」、「勞動條件、就業平等」的途徑,就可以在下面的「基本工資」欄位找到相關的詳細資訊喔!進入勞動部頁面「勞動條件、就業平等」途徑查詢基本工資的相關資訊 勞動部頁面可查詢「基本工資」的相關資訊 二、2026基本工資、最低時薪調漲看這裡!從 2026 年 1 月 1 日開始,根據勞動部的資料: 基本薪資:將從 28,590元增加到 29,500 元,調幅約為 3.18%基本時薪:的部分則從每小時 190 元調升到 196 元,調幅是 3.16% 如果勞工的基本薪資少於 29,500 元,或是時薪員工的基本時薪每小時低於 196 元,雇主就會因為違反勞基法可能被處罰鍰新台幣 2 萬到 100 萬元。延伸閱讀:【2026 最新】工讀生與雇主必知:工讀生打工時薪、勞健保、加班費與特休規定 三、薪資計算方式和應包含的項目?4 分享1. 底薪、本薪等於基本薪資嗎?說到這裡,大家應該對基本薪資有了一些基礎的概念吧! 不過各位可能還是會對一些名詞像是「底薪」、「本薪」感到疑惑吧?以下幾點帶你認識幾個相關的重要名詞:簡而言之,金額由小排到大的是基本工資、底薪、工資。 基本工資:勞工的最低薪資,為正常工作時間的薪水,不包括其他延長上班時間的報酬。底薪:勞工不含津貼、加給和獎金的薪資,也稱為本薪。工資:勞工所獲的工作薪資,包括底薪、加給和獎金。 2. 勞健保包含在基本工資裡嗎? 另一個很常被提起的疑問是勞健保的部分。目前台灣的勞保費率是12%,且勞工需要負擔勞保費用的20%,而這又能分為員工自付及雇主應負擔。 員工自付:基本工資只包含「員工應自行擔負」,如果扣除員工自付額低於基本工資的話,雇主不會違法。雇主應付:該勞健保費如果是雇主應該擔負的,但與員工事前約定會從薪資扣,則雇主從薪資中扣除勞健保後,仍然不能低於基本工資。 也就是說工資-員工自付勞健保 基本工資,是不違法的; 而工資-雇主應付勞健保 基本工資,則違法。 舉例說明: 小林的月薪是 31,000 元,參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被列為第 3 級的 31,800 元,因此他每個月需要自己負擔的投保薪資是 31,800 x 12% x 20% = 763.2 ≒ 764 元。 接下來計算他的(工資-員工自付勞健保)是 31,000 - 764 = 30,236 元,扣除後還是大於 29,500 元的基本工資。不過就算低於基本工資,雇主並沒有違法,因為這是自付勞健保。 若是 (工資-雇主應付勞健保) 低於基本工資,雇主就會違反勞基法。 3. 津貼 (獎金) 包含在基本工資裡嗎?工資不只是包含底薪而已,還包含了任何名目所給予的酬勞: 津貼任何名義的其他名義的給與按時間或案件數所計算的獎金,包括現金和實體報酬 只要津貼或獎金是按月固定發放,那就是包含在「固定薪資」的範圍內,也就能算是基本工資的一環。簡單來說,津貼及獎金可以被計算在基本工資裡。 常見問題:全勤獎金包含在基本工資裡嗎?介紹完津貼和獎金後,那全勤獎金呢?全勤獎金的定義是「全月在職、未遲到早退」,只有在勞工滿足這項條件時才可以領取。 雖然這部分屬於工資的範疇,但不包含在「固定薪資」內,所以如果工資扣除全勤獎金後低於基本工資是不合法的。 4. 月薪算法一個月有大月和小月,所以大家可能會疑惑月薪的部分該怎麼計算,但事實上,月薪並不會因當月的天數而有所改變。 按照勞基法的規定,秉持著不低於最低薪資的前提,只要勞資雙方明確的約定好,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我們用一個範例來說明:小林和老闆約定好「每個月的月薪是 31,000 元」,這就代表只要勞工該月「全月在職」,雇主就必須給付小林 31,000 元的薪水,不論那個月有幾天。不足月薪資計算方式:若是勞工在月中開始工作而非全月在職呢?那勞工該月就是領取在職期間的薪水,則小林在 3 月 20 日開始工作,他的月薪是 31,000 元,因此他一天的薪資是 31,000 / 30 =1,033.34 元(根據勞基法,不論該月的天數,統一使用 30 天計算)因此,截至 4 月為止,小林 3 月份總共工作 12 天,他的當月薪資就是 1,033.34 x 12 = 12,400 元。如果是 2 月份的話,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 也將 2 月視為 30 天來計算:ex: 假設小林月薪為 31,000 元,1 天薪資則為 31,000 / 30 = 1,033.34 元,他從 2 月 27 日開始工作,他雖然只工作了 2 天,但是以 4 天的薪資計算,因此他可以領到 1,033.34 x 4 = 4,133.36 元。○以歷日作為計算準則,也就是 28 或 29 天,如果採用這種作法的話,必須要在契約中明文約定好,以免產生誤會。 ex: 假設小林月薪為 31,000 元,1 天薪資則是 31,000 / 28 = 1,107.14 元,他從 2 月 27 日開始工作,工作了 2 天,因此他可以領到 1,107.14 x 2 = 2,214.29 ≒ 2,215 元。 四、基本工資 4 規定要清楚!1. 基本工資怎麼算?綜合以上的內容,我們幫大家整理好基本工資應該包括的幾項: 正常工作間所得到的報酬固定發放的津貼和獎金員工應該自己付的勞健保2. 按件計酬的基本工資規定現在很多工作的工作性質是按件計酬,這類工作也是不能低於基本薪資喔!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賺的必須與基本工資的標準相符,如果是按天數算,時薪也必須高於基本時薪。3. 雇主違法 / 不違法的狀況下的薪資計算 最後,我們為大家整理了 3 大點雇主會違法的狀況,以及何種狀況是不違法的,大家在計算自己應得的薪水時可以多留意。 違法:工資 - 雇主應負擔勞健保 基本工資不違法的狀況:工資 - 自行負擔勞健保 基本工資違法:工資 - 全勤獎金 基本工資 原因:全勤獎金不包含在「固定獎金」,並非按時間固定發放不違法的狀況:工資 - 事病假薪水 基本工資原因:因為沒有提供勞務違法:按件計酬薪資 基本工資 4. 留意薪資透明化 由於政府積極推動「薪資透明化」,加上最低工資至少連續 9 年調漲,公告將調高職缺薪資揭露門檻,從現行的 4 萬元提升至 5 萬元,於 2026 年啟動修法程序。根據勞動部的推估,此舉將涵蓋 90% 以上的初任人員職缺,有助於保障初任人員的薪資權益。現行規定於民國 108 年上路,要求經常性薪資未達 4 萬元的職缺須公開薪資範圍,雇主違者將面臨 6 萬元至 30 萬元的罰款。勞動部強調,這項是為了有效反映當前市場的薪資結構,促進職場薪資資訊透明化。雖然相關規定實施多年,檢舉開罰率僅 12.5%,不過勞動部期望透過修法強化執行力,呼籲企業遵守規範,避免因不瞭解「經常性薪資」定義而違規。薪水的揭露不僅是保障求職者的重要措施,也為職場創造更公平透明的環境。 希望大家看完這篇後,都能消除對於基本工資的疑問,雇主能夠留意薪資制度、符合相關法規的更新,員工在開心領薪水時,也不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延伸閱讀:【2026 勞基法加班費&請假規定】特休加班費算法?年假天數計算?婚、病、喪假等 21 種假一次懂!【2026 特休大全】勞基法特休天數計算、特休換錢、離職及特休規定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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