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可申請之對象為本國籍 15 至 29 歲青年,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備註:29 歲的認定標準,係指 111 年 6 月 15 日當日,未滿 30 歲之青年。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的申請資格需符合以下 4 條件:
✨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第一階段: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90 天後,一次發給 2 萬元就業獎勵金
✨ 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第二階段: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180 天後,再加發 1 萬元就業獎勵金
>> 兩階段合計,每人最高可領 3 萬元青年就業獎勵金。
分署審查通過後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依申請人受僱天數發給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受雇滿 180 天不須再次申請,由分署審直接核發給獎勵。
若想進一步了解審核結果與進度查詢,可利用以下 3 種管道:
Q1:在校期間已有工作的學生可以申請「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嗎?
A:申請人於 2020 年 1 月 15 日(含)起受僱從事全時工作並加保就業保險,且於 2022 年 6 月 15 日仍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90 天及 180 天,即可申請就業獎勵。但 2020 年 1 月 14 日(含)前已就業的青年,非本計畫適用對象。
Q2:國外畢業的學生可以申請「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嗎?
A:計畫適用對象為本國籍年滿 15 歲至 29 歲,且於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間畢業青年,無論國內外畢業者,只要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符合前開期間,都可適用。
Q3: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期間,雇主將我改投保到其擁有的另一間公司,是否影響到我申請青年就業獎勵金的權益?
A:因申請人先後投保於 2 公司,若 2 公司並非總機構及分支機構關係,則不符合計畫所要求「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規則,致使申請人受僱未滿 90 天或 180 天而無法請領青年就業獎勵金。
Q4:若還沒有就業滿 90 日,就已經遭雇主資遣,我可以持續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嗎?還可以領取青年就業獎勵金嗎?
A: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已就業的青年,因非自願離職,致受僱於同一雇主未滿 90 天或 180 天,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 60 天內再轉職就業者,可以繼續參加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但轉職後需再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90 天或 180 天,得申請青年就業獎勵金。
申請人應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 15 天內,以書面或線上通知工作所在地分署辦理轉職就業,並以 1 次為限。
Q5:勞工可透過哪些管道查詢個人投保資料?
A:可依下列方式查詢:
>> 更多相關問答可參考 勞動部網頁。
除了本篇介紹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外,各縣市也有相關補助計畫,像是新北市的青年就業三箭方案等。勞動部也推出其他青年就業補助計畫,如青年尋職津貼、產業新尖兵、青年就業旗艦等。以下比較上述 3 種計畫之申請資格、獎勵金額的差異!
求職青年可多留意本文所介紹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與上述的青年尋直津貼計畫、產業新尖兵計畫與青年就業旗艦計畫,讓求職路上有所依靠。由於此 4 種青年就業補助在適用資格、申請期限、獎勵金等項目上都略有差異,因此求職青年需依自己的資格,申請相對應的就業補助,讓自己順利度過求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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